yf5228留言:
茂名市违背异地医疗联网结算工作要求,通知各异地医院不进行异地联网结算,硬性要求异地住院病人回茂名报销。在15、16及17上半年度符合异地结算条件的病人住院结算均可异地联网结算,但6月后就不允许异地联网结算。病人住院信息:潘*芳,女,75岁。珠海市中大五院血透科,常年住院,已办异地定点医院手续。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茂名市人社局违反国家、省有关医保异地结算规定,要求异地住院病人回茂名报销。根据领导批示,茂名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0日
茂名市政府回复意见:
您是尿毒症患者,享受茂名市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申请,此前多次在珠海市中大五院就医,并已联网结算费用。
目前,我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仅开展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而门诊费用仍需回当地按规定报销。之前您在珠海市中大五院门诊就医,医院参照该市当地医保支付办法(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将患者门诊透析费用纳入住院费用进行异地联网结算。随着我省异地联网结算工作的推进,该医院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此做法进行了调整,并于6月21日通知院内各地市异地门诊血透患者停止异地联网结算。因此,不存在茂名市“违反国家、省有关医保异地联网结算规定”的情况。市人社局已与您家属联系并做出解释。
下一步,茂名市将一如既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做好省内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