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cq留言:
我是一名在广州工作多年的打工仔,好不容易积攒够了购买一套郊区二手房首付的房款,因为业主原因必须起诉到法院走法律程序。然而到法院起诉就必须要付全款购房,一个打工仔如何能够筹集到上百万的资金,只能转向去借高利贷这条不归路。我想请马省长给像我这样本身已经遭遇困难又要被迫去借高利贷的人们开辟一条正常的按揭贷款购房的道路。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在广州购买二手房产生纠纷,进行司法诉讼被要求支付购房全款问题。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0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了解,因贷款审核规则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由企业性质的金融机构执行,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对诉讼资产(产权未定)发放贷款风险较大、极易发生坏账,对处于司法诉讼中的房屋一般不予抵押贷款。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纠纷发生司法诉讼时,法院判决支持购房交易继续履行一般要求买方支付购房全款才能裁决强制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