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留言:
2015年尾征地,当初政府代表向村民承诺拆迁安置条件为50方安置房,15方铺位。2016年中,村民以口传口的方式得知,安置条件要变更,50方房变为23万,15方铺位为15万。23万当中强制使用20万购房,可选归属城镇十多个楼盘。如今,房价升至上万,翻了一翻。可选的十多个楼盘无一可选。现在叫我们去洲心镇挑选安置房、铺位。那些安置房是洲心镇拆迁户的安置房,要我们插入去选挑剩尾。铺位与当初承诺的出入非常大,2~3楼被政府说成铺位。而且当初在地图上说好的铺位位置也只是忽悠。我们由征收至今,政府并没了解村民意见,不断在更改安置条件,变更后以口传口的方式告知村民,连同村长都不清楚,安置条件都是传说。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省职教基地安置房的安置条件变更不合理。根据领导批示,清远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1日
清远市政府回复意见:
省职教基地项目是省市重点项目,清远市委托清城区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关于省职教基地项目的安置方式,清城区严格按照《市区重点项目团购房安置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29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城片区农民安置商铺货币补偿标准的批复》(清府函[2016]291号)、《201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用地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清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7〕9号)、《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31号)、《省职教基地项目征拆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项目涉及的征收工作均严格按照国土和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自2016年底开始,清远市区房价上升太快,短时间内均价由4000元/㎡上升到7000多元/㎡,已经不能按50㎡套内面积安置拆迁户。考虑到实际情况,为提供更多房源便于拆迁户选择,清远市政府将安置方式改为每人23万元现金安置,且有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可供选择。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可以在燕湖新城安置区(洲心辖区内)和汇祥路东延伸线安置区(凤城辖区内)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安置房,超出应安置面积的,由拆迁户按照相关政策加钱购买。另外,为更好地做好安置工作,该市在清城区东城辖区内启动安置区建设工作,将重启东城幸福花园安置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