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X389留言:
国家于2014年10月1日起已实施了公务员养老保险新政策,我们作为基层公务人员,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本人于2016年7月正式退休,但现在仍领取2014年10月1日前基础工资计算的退休费(本人于1976年2月参加工作,到退休时,连续工龄41年,领取退休金3270.25元/月),既未按照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公务员计发退休金,又未按新政策计算退休费。我想,国家政策即将实施三年,为何未能执行到位,希望省领导能过问此事,看看国家政策在什么部门阻塞。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何时落实退休公务员养老金。根据领导批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1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复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等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前退休的“中人”,将相应调整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公布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老办法待遇增长率等计算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参数,故我省未能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属此种情形的“中人”暂按原退休费办法发放养老待遇,待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再重新核定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