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雪平留言:
本人在广东兴宁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上班有16年了,从一上班开始每个月只发6成工资,当时领导承诺等到退休时16年的每个月4成工资会全部在退休时发,现在到了退休的时候,公司领导就开始赖账,不给!希望政府为我主持公道!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梅州兴宁市物业站在员工退休后拖欠之前承诺的在职工资。根据领导批示,梅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梅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梅州兴宁市物业站月租金收入约20万元,但工资、办公费用和市场维修费用等开支共计需22万多元。为确保职工到退休年龄时能顺利办理退休,该站将多方筹集的资金用于缴清退休职工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兴宁市科工商务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已与您沟通并解释了具体情况,下一步该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