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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能否去繁化易、人性化

时间 : 2017-08-01 13:13: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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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气宏留言:

  本人李气宏,籍贯为湖南省宁远县人氏,1996年南下广东,初时在广东省汕头市从教,1997年来穗城,先后在《亚太经济时报》采编中心、99昆明园林园艺世界博览会广东筹展办、广东省邮政广告有限公司等单位从业,2005年后自主创业至今,在广东工作生活22年,而在广州就有21年,因个人观念问题,一直未能把户口转来广东,也因资金问题,至今没有在广州购置房产。

  2006年在广州市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只需身份证可直接办理,不需要其它证明,办事很便利;2012年购置车辆,办理了居住证才完成所有手续,2016年因驾驶证丢失及车辆年审,两次去佛山市车管所走流程,因居住证过期,只好通过有证的黄牛党办理。因近期需新购车辆,2017年6月,向永平街道办重新申请居住证,却被街道办相关部门PK掉,认为自己不合乎申领条件。

  相关人士告知,现在的居住证续期和申请条件则有变本加厉之趋势,一般人根本办理不了,办证部门人为设置障碍,原来的便民措施变成烦人程序,有矫枉过正和劳民之嫌疑,此举显然对一名外来经商人员或一位纳税人有失公允,也让广大非本埠在粤工作和经商人士寒心。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东申办居住证条件严苛导致其无法办理。根据领导批示,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省公安厅回复意见:

  经了解,2017年6月13日,您到白云区永平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中心前台要求办理居住证,自称借住在朋友处,没有租住合同约定之类的材料。该中心按规定派工作人员跟您上门核查,并通知屋主在场,但房屋内没有发现您的任何私人物品,有以虚假居住信息申办居住证嫌疑。因此,该中心按照规定未为您办理居住登记。经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2013年3月27日至今,您在广州市内无任何入住登记。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该市流管部门明确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条件为:来穗流动人口在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广州市区内有效居住登记累计满半年的,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目前您不符合在广州市申办居住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