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留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2016年7月实施。但湛江市至今尚未实施,我们高级工程师还是按科员工资待遇领取工资。我们单位从2008年转制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后,直到现在还是亨受科员工资,实在太不合理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中央有关政策文件,给专业技类公务员合理的工资待遇。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解决湛江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工资待遇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湛江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湛江市政府回复意见:
目前,该市公务员基本工资是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7〕5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113号)等文件政策和标准执行。上述文件明确规定,在国家和省出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工资办法前,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工资政策暂按以上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