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留言:
现行的自考流程极度不合理,好多时间都在等待中度过。
主考院校政策(华师为例):1.每年5-6月份受理毕业论文申请,申请之前要考完全部科目,差一科都不行;2. 4月份受理前一年12月份自考毕业生的学位申请,10月份受理当年6月份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广东自考办政策:1.申请毕业时间为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2.申请毕业的前提之一是通过毕业论文。
带来的问题:1.不管是今年7月、10月,还是明年1月、4月考完其他科目,都要等到明年6月份才能申请毕业论文——最长等待时间接近一年;2. 6月份提报毕业论文申请,到论文通过,就完美地错过了上半年申请毕业的时间,就要等12月份申请毕业,再等半年;3.不管你是几月份毕业的,都要再等四个月申请学位证!一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被“非人制度”给吃掉了。
考生心声:1.建议增加毕业论文申请频次,每年一次太霸道,起码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2.建议毕业论文时间不要和毕业申请时间死磕,明摆着让人6月份没法毕业;3.建议增加学位申请频次,在申请毕业后或是学位英语成绩出来后的时间都可以安排啊!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自考流程不合理,等待时间长。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4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我省开设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毕业论文为必考科目,考核方式为实践考核。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论文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各主考学校按《条例》和《细则》规定的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来安排毕业论文考核时间,一年安排两次,个别一年安排一次的也按专业在不同时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考生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位,绝大部分学校一年安排两次学位申请,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下一步,我们将要求目前一年只安排一次毕业论文考核的主考学校增加一次考核时间,同时建议一年只安排一次学位申请的主考学校增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