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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不动产登记补缴巨额土地出让金

时间 : 2017-07-14 09:51: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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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留言:

  1、本人2011年在清远市小市买了套房子,有房产证。2017年初想卖了,可到房管局一问才知道该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暂时冻结办理。最近了解到要缴巨额出让金才能办理手续。

  2、尊敬的各级领导,本人就是因为没钱才购买的1995年建设的二手房,该房子不能贷款,无电梯,设施老旧,现在卖算上装修的话,还亏本很多。

  3、本来只能卖20多万的房子,按照现行政策要缴6万左右的出让金,真让人欲哭无泪啊。

  4、网上也看了不少地方补缴出让金的事例,比如南昌按照房价1%缴纳,我认为可以接受。

  5、恳请领导们出台政策时候适当考虑下穷人的民生啊。

  6、清远出让金算法是土地价格*房屋面积*40%土地价格一般都是1000多一平。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清远用地性质为划拨的不动产登记需补缴巨额土地出让金。根据领导批示,清远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4日

清远市政府回复意见:

  鉴于基准地价与市场价较为接近,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房屋建筑面积*基准地价(楼面地价)*40%”收取土地出让金后直接予以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以上处理方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既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又能为群众节约时间,切实起到便民利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效果。

  经核查,您提及的房屋用地性质为划拨,建筑面积103.34平方米,基准地价(楼面地价)为1410元/平方米,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基准地价(楼面地价)*40%的标准计收,该宗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58283.76元(564元/平方米)。该宗地是市区交通、区位最优越,地价最高的地块之一(最高地价级别),2017年初同一级别的土地楼面地价已达到3200多元/平方米。补缴出让金后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相当于政府新出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