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留言:
本人因读书户口迁至广州,后毕业迁回潮州,却无法回原户藉,只能寄于凤新街道花园村,后因高厝塘村有公户(集体户),户口才能迁回村里,但也仅能入村里的集体户,却不能回原户藉,造成如今小孩读书等事项的麻烦事(学校规定寄户集体后不能读名);如今,我已经再生一小孩子,全家人四口人(夫妻与小孩子),只能拿着四张所谓的户口,却不能与父母一起(只有生我一儿子和一女儿),真是感叹!当然,这些都是小事,我们自身要办理什么事,因为户口是集体的,人却在外,造成一大堆麻烦事,要办理什么证明什么,真的非常不方便。真心希望上级能重视我们老百姓这件事。
在此说明,在这片土地上,不止止我一个小老百姓问题,而是很大地部分,只是在下面反映,都时常得不到解决。以前每年,都时常去打听,结果却不如意;当然去年年尾,本人也去了好多次街道办或市户藉办,结果都搞不通,总说这是历史原因,现在没有政策什么。在此反映,希望领导能重视……帮我们解决!谢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因就学将户口迁往广州,后因政策原因无法迁回潮州原籍。根据领导批示,潮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5日
潮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我市公安机关调查研究,您因就学将户口农转非迁往广州市,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时,因您原籍所在的高厝塘村无设置居民组,非农业户口人员暂寄在凤新花园绿榕1号公户。2006年3月,为方便户口管理,高厝塘村委创建了高厝塘村居民集体户;同年4月,高厝塘村委将原寄于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花园绿榕路1号集体户中高厝塘村居民的户口统一迁入高厝塘村集体户(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高厝塘村蛇肚19号),即为您目前户籍所在处。根据《潮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您属已婚子女,不符合投靠父母入户条件;您所在村宅基地尚未办理村土地确权,没有相关的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不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条件,因此,无法将户口迁至您父亲户内或另在高厝塘村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