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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照片采集标准,实现证件照片一次采集、多个系统复用

时间 : 2017-07-05 10:20:0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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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也巡山留言:

  你好!公安机关在办理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驾驶证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照片和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人社部门在办理社保卡时也需要采集照片。而各个部门对照片的技术要求,如照片尺寸、背景颜色都各有差异,特别是与公民生活紧密关联的公安机关,在办理户政和出入境所需的照片各不相同,以致当事人办理不同证件还需分别照相,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而照片的功能其实都是一致的,就是从证件照片判断验证是否是当事人本人。

  因此建议,各个政府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能够统一照片采集的标准,一份照片能够多出使用,一份数字照片采集回执也能够在一定期限(如24个月)多次使用,这样能大大方便当事人,在经济上也是对当事人不小的节省(特别是在定点照相馆一份照片都需30元左右)。

  如若采纳,不胜感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统一照片采集标准,实现证件照片一次采集、多个系统复用。根据领导批示,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5日

省公安厅回复意见:

  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港澳通行证的照片采集管理部门分别为公安部的治安局、交管局和出入境管理局。证件照片的统一采集与应用在技术上没有问题,能否实现证件照片一次采集、多个系统复用,仍需要公安部从业务、机制和采集标准上进一步明确和统筹解决。为此,我们将积极向公安部反映网友提出的统一照片采集标准建议,同时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机关证照库建设规划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