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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户口无法从衡阳老家迁移到南海

时间 : 2017-07-04 09:52: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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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生留言:

  我小孩欧**,2008年出生后当年就落户在我湖南衡阳老家(我爸欧**是户主,我的也在上面,96年上大学时有迁出,但不知道为什么,老家的还保留有,一直保留到小孩在家登记入户后几年,毕业后我本人的户口从学校迁到广东)户口本上,大概在12年,衡阳当地发现我的这个户口是重复的就注销,因为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也不知道有重复户口这件事和有注销这件事,出现重复的原因有可能是我在读书迁出未进行注销,就一直存在;

  现在我想将我小孩的户口迁到佛山(我老婆,小孩的妈妈现常住地南海,有房产),在咨询时南海的户籍处告知要求我将老家小孩的户口进行注销并开具注销注明,才能在这边进行重新登记入户口;

  我的问题是:

  1、衡阳老家派出所已经明确不给我们办理“注销”?理由是不符合注销条件,说小孩的户口不是虚假,人也存在,不能进行注销。

  2、现南海当地户籍不能按正常户口迁移吗?

  3、如果办理小孩老家户口注销,如果广东不给他登记,那不是成为黑户吗?

  现在很纠结这个事,这个问题不是我们有意错,小孩的入学是我们的大事,请帮帮我,谢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因父亲户口不合法导致小孩在湖南衡阳老家的户口无法迁移到佛山南海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佛山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4日

佛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按照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公通字〔2014〕192号)要求,“未成年人落户时使用了假出生证、父母虚假身份信息的,应予以注销”。由于小孩在衡阳市办理出生入户时使用了其父亲欧先生的不合法户口,所以小孩户口不能正常迁移,只能注销后再按实际情况重新办理出生入户手续。小孩随父母入户,手续齐全的,均可顺利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