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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户口被锁定导致新生儿无法入户

时间 : 2017-06-20 10:13: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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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qiang留言:

  我叫陈雷强,老家是湛江市遂溪县属于附城派出所管理,户口在湛江市赤坎区新景路四巷6号,属于北桥街道办(城镇户口)。现在该户口被锁定,说是一个地址上有两个户口本。由于另外一家人不愿意把户口迁走,现在都被锁定不许迁入。

  现在我的宝宝刚出生,现在要办理新生儿入户。办理的时候派出所拒绝办理,说该地址的户口被锁定。目前我们在赤坎只有这套房产,没有房产证。

  于是我到遂溪附城派出所咨询,说我属于城镇户口,无法迁回农村。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1、现在广东省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区别,为什么我还是没有办法把户口迁移回农村?

  2、由于经济实际情况问题,我在上海已经有一套住房(上海落户困难,无法迁过来),无力购买第二套住房,这个户口也被锁定了,也无法迁回农村,那我的户口该迁移到哪里?

  3、现在国家大力的整顿黑户问题,但是北桥派出所和附城派出所确因为所谓的政策问题正在制造黑户,是不是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因户口被锁定导致新生儿无法入户。根据领导批示,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省公安厅回复意见:

  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明确规定,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以及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经调查,您的户口不存在被冻结(锁控)的情况,请您按文件要求带齐“三证一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不需要提供房产证等其他材料。有关户口迁移以及派出所违规办理黑户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或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反映,该厅将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户政业务投诉咨询电话:020-831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