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天、冯栋常留言: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下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粤民发【2017】59号),要求全省婚姻登记员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婚姻登记员对此反应激烈,纷纷质疑文件内容的合法性:是否侵犯了婚姻登记员正当的休息权?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否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定节假日安排的文件精神?为此,我们要求对《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的通知》(粤民发【2017】59号)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文件内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责令民政厅取消粤民发【2017】59号文件,以维护广大婚姻登记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依法治国的职责。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取消全省婚姻登记员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制度。根据领导批示,省民政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省民政厅回复意见:
近年来,我省婚姻登记服务内容逐步拓展、婚姻登记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这些成绩离不开奋战在婚姻登记工作一线广大婚姻登记员的辛勤付出和默默奉献。婚姻登记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推行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是优化服务、便民利民之策。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希望广大婚姻登记员理解支持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困难,履职尽责,执行好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政策。
维护婚姻登记员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的职责所在。针对您反映的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提供婚姻登记服务遇到的实际困难,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加强调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同时,省民政厅正在研究制定《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维护婚姻登记员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