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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我省制定科学长远的建设规划,加强对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坟等违法用地问题的监管

时间 : 2017-06-15 09:26: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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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光留言:

  权威报刊的披露;长期以来,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缺乏科学及长远的规划。

  当地政府考虑更多的是土地收益或本身科学规划的意识就不够强,盲目批地,浪费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尚且不说,其它的问题也接踵而来。交通拥挤、事故频频发生的马路每天让人烦躁不安。冒着大雨送孩子上学,却被一条条积水的路面搞得寸步难行(最近广州暴雨事件显现基础设施的严重不足)。杂乱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便,政府部门不得不经常性的拆迁重建,又因此引起的冲突事件不计其数。近年来,因政府强征、强拆迁所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暴力冲突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根源。“群体性事件”当中,主要的是与土地拆迁有关。所以如果当时能长远性,把环保、景观、人文、消防、交通能力等元素科学搭配,根本就不会造成如此多的暴力冲突及重复建设的巨大浪费。规划的不合理带来诸多的问题,直接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全省对各城市或农村的建设规划问题必须狠抓,不能老停留在文件或口号上,要真正付出行动。

  参考方案:1、首先需制定一个科学及长远的规划(100年内不需拆迁),接下来怎么保证规划基本上能按原计划实施。个人认为;规划想得到高效的实施,对未批先建、违反规划的控制最为关键。

  未批先建: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精度高、速度快、范围广,使违法用地无处藏身,为管理国土资源提供了有效的检查途径,但还是有较大的局限性。农民违法用地随机性很强,卫星遥感或国土部门不可能在农民有违法用地的想法后就立即阻止。有些农村的实际情况往往是:打好地基甚至建到一二层才会去处理,并且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条件特别是心理上无法接受,只要不是影响非常恶劣的,都不给予强制拆除,只禁止农民继续建房,如果建房占用的是耕地,这块耕地就等于作废了,也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土地规划设计方案。对于违法占地的处理,不是发生了以后,让政府部门去做大量的善后工作,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断绝村民违法占地的念头。村民、居民向窑厂购买砖块,需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无批文若擅自向建房人出售砖块,窑厂将面临重罚,罚到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同时在与外县或市交接路口,让交警严查载有砖块车辆,防止建房人从外地购买。村民或居民建房必须过窑厂这关,如果这个要害能抓住,我们的工作将事半功倍,因为窑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几乎就断绝了村民未批先建的念头,村民不可能单凭沙子和水泥去建房吧。而我们的工作成本也将降低许多,省去了受理审查立案、调查和处理、告知和听证、决定和送达、结案、强制措施或复垦这些繁琐的土地违法查处程序,以及和村民无谓的冲突,最为重要的是;避免了村民违法占地为此付出的惨重代价,对于很多家庭,建房子几乎花了他们一生所有的积蓄,二三层的房子突然一下子被拆除,比捅他们的心窝还更难受。所以日月不停的查处违法占地,还不如每天派人紧紧盯住当地数量非常有限的窑厂,多把时间放在研究创新的方法上,工作才会真正有质量和效率。除特殊情况,工作方法比业务上的熟悉更为重要,业务只是设定的流程,固定不变的东西。而高效的工作方法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最佳的策略。

  违反规划(指有批文的):每个区域内居民或村民从打地基开始至建到批文规定的层数其整个过程,一定要派专职人员现场监督(对该类人员建立责任机制),发现违反规划行为立即阻止,不要等他们房子完工后再去处理就晚了,因为现实情况中还是尽量不会去把当事人的房子拆了再重新按规划建房,所以必须在当事人违反规划前阻止。现在基层国土所对违反规划情况的上报和上级部门的例行检查只能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源上去解决问题的。

  2、农村尽量杜绝个人单独批地。全省普遍坚持“五个统一”规划建房,一定区域内层数、面积、房屋间距、外表颜色、基础设施必须全部统一。如此,才能产生真正的美观效果,理想中的新农村才能成为现实,老百姓的幸福感才能油然而生。除减少重复建设、拆迁纠纷,困扰中国几十年的邻里建房纠纷这种顽疾也将迎刃而解。

  3、尽量把村民住宅集中到每个村小组的中心地带及周边,其它区域不是特殊情况,不批准建住宅,即使是村民分到的宅基地也不行,置换到规划部门指定的区域,将明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改善村庄环境,也方便管理。耕地旁边的零星住宅,鼓励退宅还耕,另选择地方进行安置。若积极推广零星住宅还耕,整个广东地区耕地数量的增加不容小觑。

  4、土地资源相对紧缺,不少地区却是农村“一户多宅”行为屡禁不止,不仅影响村容村貌、浪费大量土地,更直接导致农村建房难,实在找不到,就打起了占用耕地的主意,严重制约了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发展。对一户多宅严重的地区需发文强调;不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坚决不予受理,否则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当然对已成事实的一户多宅房屋不太可能去拆除或注销房屋产权证,可通过免除所有手续费用(包括过户费用)的方式鼓励他们转卖给真正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的村民,但买方需出具证明,需预防证明造假,并且买方原老土砖屋或分到的宅基地必须无偿退还给集体,具体由村委会操作,国土所登记落底。若这些一户多宅的当事人不想卖,想办理自己名下的不动产证或过户到子女名下,国土部门有权拒绝受理,目的就是要让他们不去多占有用地指标。

  5、选择某个地区作为试点,禁止村民自建房屋,根据村民的用地申请(指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乡政府规划部门和国土所快速进行选址和规划,层数、面积、房屋间距、外表颜色、基础设施还是全部统一,接下来由乡政府指定的建筑施工队按要求施工建房,全部完工后村民按照事先约定的价钱支付给乡政府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除圩镇或圩镇规划区,其约定的价钱尽量接近成本,乡政府不应通过此渠道增加财政收入,让地方政府趋向于服务部门的转变。不让村民自建房屋,政府就不必担心未批先建、占用耕地、违反规划、邻里纠纷的事了,个人认为这个方法不仅减少很多工作量,而且政府的土地规划设计方案基本上可以按自己的意图到位。

  6、有些农村墓地乱象丛生,基本可以称得上“哪里有山坡哪里就有坟地”。有史以来,农村的老百姓家中“老”了人,都是由风水先生说了算,风水先生指向哪里,就把新坟挖到哪。农村的公路沿线的农田、林地中,甚至在县道、省道两侧耕地,随处都能看到一座座新旧坟墓“拔地而起”,静静的“抢占”着有利的位置和有限的土地资源.农村这种乱埋乱葬现象日趋严重,对以后经济社会发展埋下了许多隐患。建议完善全省农村墓地建设规划,对墓地布局、占地面积、建设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确实解决农村定点安葬建墓地的问题。(关键词:扎实)

  7、集中力量对城市或农村老房区实行快速又有步骤的拆迁,可以较快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改善人民住房质量或居住环境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拆迁问题上必须由政府统一拆迁,否则很容易被黑恶势力趁虚而入。划入拆迁区范围内的房屋,当地政府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省政府的规定来补偿、安置拆迁户(没有这个前提条件会导致拆迁或征地失去它的合法性,只会加剧冲突),公正合法结合奖励、强制手段,拆迁户特别是钉子户的意识才会更加容易动摇。当然对于十分顽固的钉子户实施司法强制拆迁是必需的,为了整个地区的科学规划和老百姓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国家对这种强制行为应该进行保护,而不是让钉子户漫天要价制造重重阻力,不然政府的战略部署、群众期盼的美好家园将成为一纸空谈。在这里我也要为政府说句公道话;过分精明,能向政府要多少算多少,部分民众私心太重也是政府许多工作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一。相信只要在百姓中树立了诚信品牌,确实为了改善民生,拆迁一定会得到大多数百姓的拥护。

  规划问题已影响到全国每个地区的方方面面,把它上升到国家的战略高度或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目标,一点都不为过。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我省制定科学长远的建设规划,加强对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坟等违法用地问题的监管。根据领导批示,省国土资源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省国土资源厅回复意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明确的规划期限,其中省、市两级的规划期限为15年,县、乡(镇)两级的规划期限为10年。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各地按照坚持合理配置、节约集约和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保障农村建设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同时,我省在用地指标分配时单列下达用地指标,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民生工程的用地指标需求。当前国家正在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包括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待国家根据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后,我省再研究明确宅基地管理制度政策体系。

  目前,针对您反映的农村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坟等违法用地问题,我省正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实现违法用地的早发现和早制止,并建立了国土资源在线巡查系统,利用国土所巡查人员实现对违法用地的网格化制度化动态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