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历史留言选登

抢生的二胎在深圳无法办理户口

时间 : 2017-06-15 09:14:00 来源 : 本网
【打印】 【字体:

风中追风留言:

  本人深户,已在深圳居住十几年,现有两个小孩,目前一家人的深圳定居。由于小孩要上学原因,现想将两个孩子和老婆的户口随迁到深圳。但我的二孩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所以深圳这边不给办理。那么本人有几个问题如下:

  1:二孩出生时街道办没有通知也没有催促缴纳罚款。

  2:就算有通知本人也无力承担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因为征收社会抚养不合理。并不能反映底层阶级的真实收入情况。

  3:现已经全面放开二胎为什么就不能从轻发落,减免人民的负担。这点太不人性化。

  4:每个地方执行和处理为什么不同?如果有新规定或条例为什么没有发布或者执行到位?

  5:投诉和建议为什么每次都得不到解决?

  孩子都到了上学年龄,得不到好的教育!望回复!!!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2016年1月1日前抢生的二胎在深圳无法办理户口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新政,在此之前不符合政策已经抢生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行为,适用生育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超计划生育。目前,省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对此类抢生行为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下一步将明确是否需要征收。按照原《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申请随迁时需查验计划生育证明,考虑到此类抢生人群属于暂缓征收对象,因此,该市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已经自2017年4月起为其开具随迁入户所需的计划生育证明,凭此计划生育证明可向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