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留言:
我是想讲下我名下和我老婆名下各有有1辆深圳牌小汽车,我们是外地户口,都有深圳市有效的居住证,我们两个的社保都有连续60个月多了,在2017年的1月份因为公司的失误把我两个人社保的断交了,2月份至今都有在交社保,其中1月份断交的社保也在2月份补交上了,现在我们两个的车辆过户到外地了,但是深圳市小汽车指标更新不出来,深圳市交委讲要连续24个月不能断才可以,我最近为这件事,真的是费尽脑汁。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因社保断交一个月导致无法申请深圳市小汽车更新指标。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包括下列情形: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具体事宜,您可咨询该市交通运输委,联系电话:0755-8316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