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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业省内市际调动难

时间 : 2018-12-04 09:47:48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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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留言:

  尊敬的马省长:您好!在您百忙中打扰您了,希望您抽一分钟的时间听听我的诉求,谢谢!我的诉求是:希望能解决教师行业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教师行业多数是穷孩子出生,生活压力大,不敢轻易放弃这一份工作,无奈夫妻两地分居,本人的情况是夫君在肇庆四会事业单位,而本人在中山市镇区的当一名公办教师,现育有一儿两岁半大,一直跟随本人在中山,我与丈夫都是在工作地租房住,生活的压力及孩子的教育问题一直难以解决,本应该是通过自己年轻时努力读书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可以拥有一份美好的生活,但由于工作难以调动,原来想象中的美好就变成生活中的乌云,类似我这种情况的也有一群人,希望您能多关注,出台相关的政策,让我们有一个努力的方向,解决这个人生的难题,谢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提出解决教师行业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建议。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7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以下情形可不实行公开招聘,可通过调动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3.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4.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5.引进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省(部)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急需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您和您爱人是否符合上述调动政策,请向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目前暂无专门针对教师的调动政策,如国家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将及时向公众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