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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订《关于加强镇(街道)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的方案》的建议

时间 : 2018-12-04 09:43:2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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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省政府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制订并尽快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的方案》,迎接国务院对我省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创建全国安全监管工作排头兵。建议《方案》内容为:一是要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在珠三角镇(街道)或全省中心镇(街道)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挂执法监察中队牌子),并配备必要的编制和人员,二是在全省其他镇(街道)明确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通过政府雇员或购买服务,同时,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提出加快制订《关于加强镇(街道)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的方案》的建议。根据领导批示,省安全监管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0日

省安全监管局回复意见: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完善我省基层安全监管体制,逐步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安委会于2015年5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对建立健全我省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作出了重要改革和深化完善。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已配备了约1.3万名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正在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扎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下来,将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对全面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