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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韩江新城项目建设区停止办理居民户口迁入

时间 : 2018-12-04 09:22:1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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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r 040124留言:

  我是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窑美村的村民,在这里我想就潮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9日发布的《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韩江新城核心区半岛广场等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潮府告〔2016〕14号)中的第五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建成止,项目用地范围内停止办理居(村)民户口迁入手续和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提出投诉与建议。政府凭什么不分情况叫停办理居(村)民户口迁入手续,目前这一通告导致本人在符合《潮州市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条件下,无法为配偶申请迁入入户,在此希望政府能分情况给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做到真正为民办事。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反映潮州市韩江新城项目建设区停止办理居民户口迁入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潮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4日

潮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为加快推进韩江新城核心区半岛广场等项目的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潮州市于2016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韩江新城核心区半岛广场等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潮府告〔2016〕14号),对居(村)民户口迁入、工商设立登记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暂时性限制,并将在项目建成后放开。关于您反映的因婚姻关系需投靠入户问题,潮州市已于2016年12月16日颁布了《潮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明确将区分情况落实因婚姻投靠等入户手续的办理,尽可能减少对项目建设涉及村(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