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维物留言:
国家实施新交通法近两个月,普通公路已开始实行,而高速公路只限行总重49吨以上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个别大货车通过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扰乱运输市场秩序,使守法运输司机被迫超限运输,(因运输市场为市场经济),望省政府严格限制、查处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既保护公路又维护公平货运市场,使运输安全高效服务经济建设。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反映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交通运输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
省交通运输厅回复意见:
我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近年来,先后印发《广东省治超执法与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粤交执〔2015〕809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15〕825号),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入口处安装称重检测设备,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予以劝返。2016年,根据全国治超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我省交通运输与公安部门又联合下发《广东省治理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交执〔2016〕1031号),要求“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门要开展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工作,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并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及时报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无法实施劝返的入口,要引导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至下一个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并将违法车辆信息抄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目前,我省正在全省各高速公路省界入口部署建设省际超限检测站,对进入我省高速公路的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格查处。同时,继续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路政部门与属地执法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切实做好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治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