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豆留言:
省长您好。我家位于茂名市罗坑镇,去年镇政府说,农村住房改造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2万,移居户还可以补贴5万。所以镇里许多人都把住了大半辈子的瓦房拆了建楼房,可以现在房子建到一半,资金不足只好停工。村委会说:申请的文件交上去了,现在在等批复。可是我们等了将近8个月也没等到回复,我不相信我们国家的行政效率竟慢到这种地步。现在许多人只能住在自己搭建的棚屋里,或是住亲戚家,寄人篱下。眼看冬天快到了,也临近春节,我将近80岁的爷爷奶奶只能住在潮湿的窝棚里。希望省长您能关注一下我们这个偏远小镇发生的事情。因为政府的这次扶贫活动不仅没让我们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反而让我们更加贫穷!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反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1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回复意见:
(一)关于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资格问题。2015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条件是唯一长期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房、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首先,必须是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的一类;其次,拆掉的房子应是唯一居住的房子,无其他房子;此外,所拆的房子应是C或D级危房(由当地政府部门组织核定)。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符合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格,列入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
(二)关于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发挥其效益,防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农户挪作他用,通常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危房改造完成(即房屋修缮加固或新建房屋完工)并经当地政府验收合格后才发放到农户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