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留言:
你好,尊敬的省长!
9月21日全国就开始实行新的路政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进行处罚。除了对海运集装箱超高处罚我有异议外,对新规我们是拥护支持的。希望就此改变不超载就没法生存的局面,从此在各项法规的框架内合法经营。
但是,从最近到今天的情况看,却不是这样。广东的新闻媒体基本不提及,有关部门也没有实际行动。路上照样是超限超载的车在行驶。比如南沙港码头,黄埔港码头,顺德乐从码头。大量超载集装箱车照样运作。反而让我们这些守法经营的人无所适从。其实对码头集装箱超载超限只需要在进出码头的主干道上设点,就完全可以杜绝!所以我觉得有关部门执法不力,或选择性执法,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憜政的表现。
请省长给予回复。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反映码头集装箱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交通运输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1日
省交通运输厅回复意见:
(一)我省高度重视治理超载超限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五部局的工作意见,袁宝成副省长专门组织召开全省治超工作视频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市政府全面落实治超主体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的专项行动要求,我省各地已经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对超出规定限值的超限超载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并计分,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过磅检测和监督卸载。
(二)针对新的政策和新的标准,省交通运输厅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宣贯工作。在南方都市报、奥一网及南方都市自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相关治超宣传信息,组织印制相关宣传资料,据统计,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计印刷宣传小册子20万份,宣传标语3000余条,正在逐步分发到相关重点企业和货车司机。
(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属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对重点源头单位重点监控,不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场(港)。日前,广州市治超管理部门已安排专人到黄埔港码头等源头单位走访,责成有关企业对因违反超限超载源头治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通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做好各地源头治理工作的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