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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长安镇幼儿入园办法的质疑与建议

时间 : 2015-12-01 09:45:2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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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快餐留言:

  尊敬的省市领导:您们好!东莞市长安镇作为教育强镇,政府一直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学校教职工均尽职尽责,勇争先锋,付出了辛勤与汉水,奉献了青春和热血,造就了各学段的许多名校,长安中心幼,长安中心小学,长安第一小学,长安实验中学等,这全靠市镇领导重视和各学校教职员的辛勤付出。但成绩光鲜的背后,却也存在些教育资源不公平的现象。此刻,我将焦点关注到入读幼儿园方面。

  幼儿园虽非义务教育,但因幼儿教育的重要性是无可替代的,所以国家政府均越来越重视,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更是缺乏。对此,东莞市长安镇每年均会发出入读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文件中均有详细要求和明确的招生年龄限制和范围。但在幼儿园入学这块执行如何?是否合理?还有待领导明鉴!

  一、关于入园年龄的限制的质疑幼儿园,非义务教育,但每年长安镇均名曰“按国家相关规定,公办幼儿园不能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园”,以此为由挡住一批平民百姓的小孩入园。下面先谈谈国家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所谓国家,一般是指国家行政管理当局,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国家规定是指国家行政管理当局制定的法规政策。关于幼儿入园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学藉管理办法》中,均无关于幼儿园入园年龄的明确规定与限制。在幼儿教育中,1996年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有提到此点,但多年以来各地方政府有严格执行么(后面将会详细介绍)?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文中提到:“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已经满足幼儿入园需要的地区,可将入园年龄适当向下延伸”,说明国家对幼儿教育年龄所谓的限制正在放宽。

  综上所述,幼儿入园年龄国家并无明确规定与限制,而长安教卫局所谓的国家规定源于何处?谁在代表国家说话?我们不得而知,也希望能告知!

  二、关于幼儿入园现状的质疑长安教卫局近年来每年可查的招生文件中均有说明(长安教育网可查),要年满三周岁方可入读幼儿园,而且入读各公办幼儿园均有范围划分,比如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区域是:“咸西社区、锦厦社区沙埔头居民小组、新民社区户籍儿童,镇政府及行政单位公务员、镇公安部门在编民警、镇中心区公办学校的教师子女”,第一幼儿园的招生区域是“沙头社区户籍儿童、金沙小学教师子女”,其他招生对象文件均可查,不再一一列出。按文件理解,非常清晰明了,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有按章办事么?非也!

  据了解,在幼儿园招生这块,没有积分入学一说,但每年都有不在招生区域的小孩或不足三周岁入学的,比如港澳台户籍的,又如9月1日前年龄不满三周岁的,文件中并没有说可以招,但现实并非如此。比如现在长安各公办幼儿园即将上中班的、大班的,有多少小孩年龄不够三周岁就“非正常入学”的?如果按文件要求的招生对象调查下,相信会有大量“惊喜”的发现!

  相信长安镇相关领导对此情况应该也非常清楚,但为什么政府之前自己有文件规定,却不按章办事?自打嘴巴?难道文件规定只是给平民百姓看的?如果一直以来政府严格按招生文件执行的,百姓无话可话,但事实并非如。是因为领导没有把关?把关不严?还是内有猫腻?个中原由,我们不得而知,也希望能告知!

  三、关于幼儿入园办法的建议对于目前出现的情况,为教育资源公平,招生公开,促进政府更好办学,经思考提出两种方案供参考:方案一:严格按章办事,教育公平制度化。

  对目前申请入读幼儿园的,严格按照长安镇《关于2015年秋季户籍生报读长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通知》,对象为年满3周岁,区域划分为也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真正做到按章办事,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小孩入读,如果有剩余学位,就进行小规模班级教学。但绝不允许任何不符合招生办法外的小孩就读,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

  此办法可杜绝像往年一样,幼儿园剩余学位成为那些权钱人士的人情筹码!同时建议调查、追究之前入园审核不严,不按章办事的相关政府领导责任。

  方案二:修改招生办法,教育公平人性化。

  修改入读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在年龄限制方面更改为“入读幼儿园对象一般为年满3周岁幼儿,如学位充足,入园年龄适当向下延伸”,区域划分暂不变。在此条件下,幼儿园学位如有剩余,首先可以考虑年龄适当放宽(不超3个月),如仍有剩余,则其次可以考虑招生区域放宽。招生年龄和区域的放宽均要优先照顾对长安社会、经济、教育等发展有特殊贡献的人群,具体操作可参照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建议可先按小孩年龄先后录取,然后再按区域范围扩大,甚至新莞人、港澳台胞小孩。

  对于因未满三周岁的小孩入园而造成未满六周岁不能正常上小学的,招生前向家长说明情况,并由家长入园前自行选择或抽签决定在小、中或大班再读一年。

  此办法既与国家最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接轨,又体现了政府人性化管理的智慧,也可以促进为当地社会发展默默奉献人群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安居乐业。

  四、最后的希望东莞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位教育战线上奋力拼搏的领导和老师,但希望对于教育,行政影响少一些。对于以上的质疑与建议,希望能得到领导正视。相信我们管理先进的东莞市,开明通情的政府领导能正视问题的存在,着手解决问题,而不会在意问题是谁提出来的。

  再次恳请领导答复质疑,考虑建议!在领导的关注下,预祝东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预祝长安教育事业日新月异!

  静候佳音,谢谢!

中国公民

2015年7月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在奥一网问政平台提出改进东莞市长安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建议。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

2015年12月1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我厅会同东莞市教育局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查。长安镇教育卫生局于今年4月召开全镇招生工作会议,并在长安教育网公开了《长安镇2015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目前未发现违反招生方案招生的行为。网友提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是征求意见稿,至今仍未出台,目前执行的是1996年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其中第二条、第四条均提到入读幼儿园的适龄幼儿为3周岁以上。长安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严把入园年龄关,从今年开始凡未满3周岁的幼儿,一律不得入读幼儿园小班。目前公办幼儿园学位,特别是优质学位不足的情况比较普遍,增加了招生管理工作的难度,对此,我们要求东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网友提出的招生建议,指导长安镇教育卫生局进一步研究修改招生管理办法,做好解释疏导,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