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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助力复工复产的通知

时间 : 2020-03-25 18:34:24 来源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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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明电〔2020〕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组织保障工作,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交通网络通畅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总体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要继续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禁止因防疫检测等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畅通。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开辟专门的应急运输专用通道,对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二、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能力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力保障道路客运服务充足供给。对解除省际客运班车、包车进出限制的相关兄弟省区,我省同步恢复进出该省区的省际客运班车和包车服务。要保障充足的省内班车、包车服务,督促辖区客运企业、站场正常营业,不得擅自停业,已停业的要根据需求尽快恢复。要密切关注辖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到达客流动态,有序提升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服务保障能力。要认真梳理当地交通运输领域已实施的疫情防控措施,对存在“一刀切”劝返、整车乘客全部隔离、禁止外地牌营运车辆进入本地等情况导致客运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要及时协调予以纠正。对不同地区疫情防控措施不一致导致地区间客运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要请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上级协调。

  要切实加强货物运输保障,保证货运运力充足可用,积极引导各类货运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不实行隔离14天的措施,保障公路运力和人员的持续性。要开辟货物运输“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便捷高效通行,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养殖业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顺畅。要保障重要科研物资的运输畅通。简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上游原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材料等物资《通行证》办理流程,由运输企业通过网络自行下载、自行打印、自行填写,主管部门不盖章、不审批。要保障城市物流配送,将邮政、快递车辆纳入疫情防控及运输应急、生活和重要生产物资车辆管理,对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及防疫物资绿色通道运输的邮政车辆,优先保障通行。要加强货运从业人员人文关怀,强化货运企业车辆、人员消毒防护知识普及,加强运输一线驾驶员防护物资的保障,重点关注进出疫区的驾驶员,密切关注广东本地湖北籍司机(近三个月内未去过湖北)在复工方面遇到的困难,给予针对性健康指导和心理安抚,确保运输安全和运输队伍稳定。

  三、持续紧抓疫情防控

  各地要持续抓好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场所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每日一消毒、每一车次一消毒、每一班次一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日常卫生消毒工作,确保所有司乘、站务人员经过体温检测并配戴口罩上岗。要指导督促客运站场继续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旅客进出站测温检疫工作,全面落实省际市际班车实名制售票,严格行李安检,杜绝违规携带野生动物。对原运行线路途经湖北省的省际客运班车、包车,应安排绕行其他地区,因运送支援抗疫人员确需前往湖北的,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格式)执行运输任务。对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车要监督按照“点对点”原则执行运输任务,坚决杜绝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对复工复产人员包车承运企业,要指导根据其个性化需求细化运输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提供定制化、直达目的地的包车服务。要加强乘客信息管理,三类以上客运班车和包车要按要求采集乘客信息,填写乘客信息登记表随车携带。要督促包车运输企业对农民工返岗包车乘客,会同包车组织单位逐人核对确认乘客信息,由组织单位填写乘客信息登记表,交司乘人员随车携带,到达后交付给用工单位。有条件的市要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采取二维码登记等措施掌握出行乘客基本信息,确保同程人员信息可追溯。要指导运输企业、站场做好内部防疫、职工个人防疫等工作,加强各级岗位值班值守,合理安排轮值排班,确保一线服务和管理人员合理休息,健康上岗。

  四、着力强化安全监管

  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实行接驳运输的,要做好接驳记录工作,确保接驳过程规范、可追溯,同时加强接驳点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任务的运输企业,要确保相关车辆按规定携带包车牌证、合同(协议),按照统一格式自制车辆通行证(不需交通运输部门盖章)随车携带,并在发车前在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登记车辆行程信息。对单程运行里程400公里(高速直达客运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督促企业配备2名及以上驾驶员,并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存在故意干扰或关闭车辆动态监管设备及“三超一疲劳”等行为的,一律责令停运。

  五、全力助力复产复工

  为支持我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确保返粤复工人员出行顺畅和企业复产物资运输畅通,厅研究推出了《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附后),请各地认真对照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3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


  一、继续保持春运工作机制,加大道路客运保障力度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配合外省区同步恢复省际客运班车和包车服务。将省内道路客运节假日临时加班、包车证使用期暂时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强化与泛珠三角省市道路运输联络机制,积极做好运输畅通沟通协调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置服务电话,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解决运输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交通受阻等困难。全国交通运输服务专线12328及省交通运输厅值班电话020-83881523提供政策咨询、跨区域运输问题协调等服务。

  二、实行返粤务工客运包车绿色通道政策,免费发放返粤复产全国公交纪念IC卡和赠送旅客新冠肺炎意外保险

  鼓励广大务工人员在“广东联网售票”公众号登记返粤包车需求,对符合开行条件的,省交通运输厅将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客运企业按照“一车一方案、点到点直达”的方式提供包车客运服务;对关注“广东联网售票”公众号的所有旅客免费赠送一份新冠肺炎意外保险。对乘坐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安排的客运包车的外省返粤务工人员,免费发放“岭南通”公交纪念卡,方便返粤务工人员公交出行非现金支付,减少通过纸币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继续开展“暖春行动”“情暖旅途”等活动,对返粤务工人员客运包车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的绿色通道政策。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开通服务专线020-83732208,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着力恢复城市公交、地铁运行,大力开行“一站式直达”复工定制客运服务专线

  有序加大城市公交、地铁的运力保障,加强与高铁站、机场、码头、客运站等综合枢纽的疏运衔接工作,在出行高峰期间加密发班,降低车内乘客密度。全面恢复粤港澳大湾区跨市公交服务,推动大湾区城市间无障碍畅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运输企业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公交车辆进社区、进厂区,开行“一人一座、一站式直达”的定制复工服务专线,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通勤服务。

  四、全力保障省重大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减少疫情对工程施工影响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组织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运输企业对接深中通道等省级重大工程项目和省政府指定的生产企业的运输需求,积极为务工人员返岗和生产资料提供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运输企业主动联系大型生产企业、工业园区,加强与工信、发改、人力资源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复工复产运输需求,发布运力供给和公布运输企业电话,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精准对接,主动服务,为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运输保障服务。

  五、简化证件发放,强化应急运输保障

  允许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农产品及农业生产材料等运输实行不审批、不盖章,由运输企业通过网络自行下载、自行打印、自行填写。返粤务工省际包车证由运输企业网上报备、自行填写、自行打印。进一步落实客货运应急运力,坚决完成防疫期间政府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作用,组建爱心车队,为防疫医务人员、老弱病残孕幼等重点人员出行提供服务。

  六、有序引导驾培机构、维修企业复工复产

  指导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分类分区分级的要求做好复工前场地、车辆及人员的防护措施,积极为社会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鼓励驾驶员培训机构应用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开展理论教学、实车培训实行单车单人培训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七、严把车辆“消毒关”、驾驶员“健康关”,确保运输安全

  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分类分级分区的要求,对员工和驾驶员上岗前14天的健康状况排查,落实对交通运输场所、工具的消毒通风措施,对一线司乘人员实行上岗前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上岗。客运班车、包车乘客实名登记,确保同程乘客信息可追溯。各运输企业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运输保障服务。

  八、支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对交通运输企业因执行政府下达的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任务产生的费用,由下达应急运输任务的政府部门承担。支持、鼓励各地政府对积极承担返粤务工人员包车运输、企业复工复产人员及防疫人员运输等服务的运输企业,给予一定的运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