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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燃气行业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燃气保供工作指引

时间 : 2020-02-14 21:55:33 来源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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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做好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燃气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特制定本指引。

  一、燃气行业疫情防控的意义、目标和重点

  (一)防控意义

  燃气行业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民生行业,从业人员多,站(点)多、分布广,充装送气、巡检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受理燃气报装、缴费等业务,与城镇居民接触密切,疫情防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行业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燃气供应,对于保障防控、稳定民心、稳定社会意义重大,必须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确保燃气供应安全、连续、稳定。

  (二)防控目标

  1.防止燃气保供工作中发生疫情感染,保护从业人员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防止出现燃气供应不足或断供情形,保障城镇燃气连续稳定供应。

  3.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安全供应。

  (三)防控重点

  1.重点场所。营业服务网点、瓶装气供应站、液化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维修抢险现场等。

  2.重点人员。前台客服员、瓶装气送气工、汽车加气工、户内维修工、管网巡查工、管网抢维工等。

  二、压实燃气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建立领导机构。各燃气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应对疫情事件、燃气保障和燃气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有效应对从业人员感染、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以及发生燃气事故。建立并保持和属地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密切联系,实时报告疫情防控和燃气生产供应状况,及时反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严格检查督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工作方案,检查督导本企业疫情防控、燃气保供工作落实,尤其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高危岗位的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及时有效、各项工作是否落实,查找工作漏洞,解决问题困难,补齐工作短板。

  (三)做好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国家、省和属地发布的最新动态,通过有效途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迅速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利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服热线、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学习培训。利用墙报、板报、内部网络和手机微信群等各种形式,为企业员工提供疫情防范的相关知识,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应对疫情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

  (五)做好各类保障。各企业要本着保护员工和群众生命健康的态度和服从国家、人民利益的大局出发,保证专项经费落实到位。企业领导要把关心、帮助一线岗位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备,落实饮食、休息等后勤保障。对一线岗位人员防护用品有缺口的,要主动对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争取理解、支持和支援。想方设法,从多方面、多渠道解决部分物资紧缺的局面。

  三、加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

  (一)重点业务

  1.管道燃气企业:窗口服务、上门服务(维修、通气点火)、管网巡查与抢维修作业等;

  2.液化石油气企业:罐装站、供气服务点的对外服务、瓶装气的配送活动、汽车加气站的充气活动等;

  3.液化天然气企业:液化天然气瓶的配送活动、汽车加气站的充气活动等。

  (二)重点场所

  1.场站:(1)场站办公区域保持良好通风,交接班前对场站值班室和对讲机、检测仪、手电筒等值班设备设施消毒一次,场站区域内洗手间定期消毒并配备洗手液;(2)非场站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场站区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审批,并参照场站工作人员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3)加气站和储配站工作人员应对进入场站的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发现体温异常立即劝返,在加气、装卸气、收费等服务过程中避免与司乘人员近距离交谈。

  2.营业服务网点:(1)营业场所保持空气流通,营业厅内洗手间应定期消毒并配备洗手液。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服务窗口、柜台、自助缴费终端、门把手、桌椅等公共接触设施设备和用具等至少每班消毒一次;(2)对进入营业场所的客户进行佩戴口罩提醒并做体温测量,未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3)在燃气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宣传资料,提醒客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3.管网巡查、抢维修现场:(1)控制巡查、抢维修作业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靠近;(2)巡查、抢维修现场不宜单人作业。

  4.各类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点:(1)保持空气流通,站内场所及公用设备设施每日至少早晚各消毒一次;(2)气瓶配送前及回收后,应对瓶体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重点人员

  1.送气、加气工:(1)在送气、加气等工作过程中避免与人近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长时间交谈;(2)每次工作前、后洗手,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3)每次工作后对钢瓶配送车辆、交通工具进行消毒;(4)各瓶装气供应企业应根据本企业送气、加气活动工作流程制订相应的具体防范措施(如运送途中、与用户交接钢瓶、上门安装、宣传指导等)。

  2.管网巡检维修人员:(1)管网巡查作业人员在管网周边第三方工地开展协调工作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1米以上)距离;(2)乘坐交通车辆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3)管网抢修现场作业人员每次作业后应对交通车辆、工器具和工作服做消毒处理。

  3.窗口服务人员:(1)业务办理过程中,始终保持双方1米以上的距离;(2)业务办理过程中,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须洗手、消毒;(3)每天、每班换洗、消毒工作服。

  4.上门维修人员:(1)在与客户沟通时注意做好自我防护;(2)工作服、工作鞋以及作业工具等每天、每次工作后均应进行消毒。

  四、相应调整销售服务模式

  (一)各燃气企业要及时调整日常巡检和抄表服务模式,暂停巡检和抄表业务的上门服务,全力保障用户报修服务,保证报修及时率和满意度;

  (二)宣传、引导用户使用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上营业厅、服务热线、电子支付等方式,方便用户足不出户,线上办理查询账单、缴费、自助报数、开户、过户、销户、更改银行账号、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开通电话、线上视频等方式指导用户进行燃气安全自检、简单的非泄漏故障排除,以及钢瓶更换的安装和漏气检查等;

  (三)各燃气企业应尽量减少上门服务次数,确需上门做用户抢维修、通气点火和改管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在上门前要联系用户所在的社区;

  (四)加强线上办理营业服务的后台人力和技术服务支持,尽量减少营业网点的现场客户数和业务量。

  五、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燃气供应

  (一)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人员值班和应急值守,保证应急抢维修力量,提高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把事故、故障对供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严格落实燃气管网巡查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管网运行安全,有效防止第三方损坏的紧急事件;

  (三)液化气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要尽最大努力满足用户送气需求,确保配送体系良性运作,做到供应渠道畅通、作业人员健康;

  (四)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疫情期间燃气安全稳定运行;

  (五)各燃气企业要加强气源采购筹划,确保供应渠道稳定并制订应急保障措施,主动与上游供应商沟通、衔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争取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协调,防止出现供应不足或断供的情形。


广东省燃气协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