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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不动产智能化申办、电子化审批(东莞做法)

时间 : 2020-02-24 10:19:52 来源 :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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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推行不动产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模式,以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事项)、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设立)”事项下的情形)及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设立)”事项下的情形)一并申办为例,实现在线申请、全程电子化审核,实现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最快1个工作日办结。

  (一)电子化办理方面。建设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子系统(下称“在线登记系统”),利用互联网、数据共享、电子签章和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在线申办。东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及小业主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业务,第一次在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审核后,只需“刷脸”即可通过系统“虚拟窗口”在线申办,免交纸质及扫描材料,审核完成后颁发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感。

  (二)电子证照方面。根据《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签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源登记函〔2019〕160号)要求,完成在线登记系统与省自然资源厅“电子证照”系统的对接,具备不动产登记相关的电子证照签发、下载与管理功能。截至目前已生成电子证照80万张,均投入在线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办证发证以及“不动产+民生服务”部门信息共享等业务系统使用,为政府部门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数据共享方面。探索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工商、住建部门进行数据互联、互通、互认。2019年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房税系统关联,共享缴税数据和信息,权利人办证无需提供税费缴纳凭证。此外,目前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已无需收取工商营业执照、公证书、社保明细表、维修资金票据、银行进账单等纸质材料,改为部门信息共享核查,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