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粤府管函〔2016〕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国管办发〔2016〕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紧扣“生态文明节能先行”主题,以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广泛发动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创作活动,以作品形式集中反映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生动实践,营造我省公共机构带头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司法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内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赛作品的征集、初选和集中报送工作。其他省直单位如有参赛作品,可由作品创作者直接报送。
三、本次活动征集作品包括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视频五大类。为确保我省各类参赛作品达到国家要求数量,并具有较高质量,请广州、深圳市分别报送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作品各不少于10件,视频作品不少于3件;其他市分别报送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作品各不少于5件,视频作品不少于1件;省教育厅报送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作品各不少于20件,视频作品不少于10件;省文化厅、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司法厅分别报送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作品各不少于2件,视频作品不少于1件。
四、各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司法等主管部门要填写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连同参赛作品及电子版光盘,于2016年10月31日前寄送活动征集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智能制造研究所3楼广东省节能协会,邮政编码:510070,电子邮箱:zggdjn@vip.163.com)。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黄胤,联系电话:020-83132624;省节能协会联系人:陈艳芳,联系电话:020-38863542。)
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管办发〔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信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我局决定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生态文明节能先行”。参选作品紧扣主题,以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宣传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传播低碳环保理念,倡导勤俭节约行为,营造公共机构积极带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征集范围和报送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公共机构征集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视频等五大类作品。
各参赛单位负责本单位参赛作品征集和报送工作。请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连同参赛作品发送至本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作品的初步筛选和报送工作。请填写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连同作品及电子版光盘于2016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征集活动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4号楼324房间,邮编:100017)。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参与征集活动,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参赛作品的初选和报送工作,向征集活动办公室报送的作品数量范围为:文学作品30-50件、新闻30-50件、书画摄影40-60件、平面设计20-40件、视频5-20件。
中央国家机关参赛作品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报送征集活动办公室,数量范围为:文学作品10-30件、新闻10-30件、书画摄影20-40件,平面设计、视频10件以内。
附件:1.2016年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3. 2016年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
国管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柳 晨 010-63094421
吴 昊 010-63094521
杨 珖 010-83083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