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广州海珠法院就刘某某谎称女友确诊新冠肺炎一案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有期徒刑7个月。
刘某某,江西赣州人,今年35岁。2月27日3时,他致电广州白云机场客服热线,称女友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26日到广州后暂住海珠区,近日准备搭航班飞往外地。
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在一酒店里找到了刘某某所称的女子,并对她以及酒店内相关人员采取了隔离观察与新冠病毒取样全套检测措施。然而,经严格检测与细致筛查,该女子及酒店内相关人员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也无人员存在疑似症状。综上情况,警方怀疑举报男子涉嫌谎报警情。
27日晚,广州海珠警方在同一酒店内找到了刘某某。这时,他供述称是因女友闹分手要回老家,并且要从白云机场乘飞机。于是,当日清晨尚在赣州老家的他,为拖延时间挽留女友,编造了女友被确认新冠肺炎的虚假信息,打电话向机场客服热线进行“举报”。
“很后悔。”庭审现场,刘某某落下眼泪,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此前,他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法院认为,刘某某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等情节,故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该次庭审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进行,并在网络上当庭宣判。海珠法院本着“从严从快”的处理原则,从2月27日刘某某被抓获到法院判决,用时仅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