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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组向汕头揭阳两市反馈督察情况 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

时间 : 2018-01-11 14:57: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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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2017年9月6日至9月25日,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汕头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2017年9月8日至9月27日,广东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揭阳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第一、第二督察组于2018年1月9日分别向汕头市委、市政府以及揭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组强调,汕头市委、市政府及揭阳市委、市政府要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有关程序移交两地市委、市政府处理。

  ▶汕头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努力补齐历史欠账,重点区域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初步呈现向好态势。

  汕头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1月10日,督察组交办的252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责令企业整改35家,限期整改16家,停产整改11家,立案处罚51宗,关停取缔21家,查封扣押46家,已实施行政处罚企业30家,共处罚金额83.1364万元,立案侦查2宗,拘留7人,约谈8人,问责9人。

  督察组指出,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欠账多,经济发展方式相对粗放,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不够。二是工业绿色化改造亟待推进。三是水环境质量问题突出。练江流域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大部分重点治污工程尚未建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缓慢,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13个黑臭水体治理,仅3个完工。四是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仍然突出。

  ▶揭阳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揭阳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体现到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总体工作部署中,尤其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环境质量开始呈现向好趋势。

  揭阳市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1月9日,督察组交办的261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企业整改121家,依法查封3家,取缔关停61家,立案处罚27家,罚款金额91.77万元,问责3人。

  督察组指出,揭阳市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态环保工作历史欠账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生态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二是工业绿色化发展格局尚未建立。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大批列入广东省“十二五”减排责任书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至今没有完成。四是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榕江流域大部分支流没有截污。五是农村人居环境未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