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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 : 2017-06-02 08:32: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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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排水户违法排水现象日益严重的现状,6月1日,《广州市违法排水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征求意见稿将五类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举报有奖范围,举报违法排水行为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五类违法排水行为包括:向河道、市政管网倾倒垃圾、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未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在畜禽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的等。

  广州市治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五类行为是河道河涌黑臭的主要源头,且行为呈多发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夜间作业等特点,通过有奖举报可有效促进全民参与治水,有效发现违法排水行为,促进黑臭水体改善。

  举报违法排水提倡实名举报。如举报人不实名举报的,广州市治水办仍会受理并核查举报内容,但不予发放奖励。实名提供违法排水行为线索,经认定为有效线索举报的,每次举报奖励300元。

  除上述奖励外,给予举报人如下相应奖励,奖励总额以100万元为限:

  1.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20万元;

  2.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的10%奖励;被举报人未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但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类,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类行政决定的,奖励举报人1万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事由受到前述以外的其他种类行政处罚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对举报重大排水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