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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横琴新区试点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助力中资企业

时间 : 2015-07-15 17:46:2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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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横琴新区试点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

 区内或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企业,可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13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外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

  助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便利渠道

        记者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了解到,《办法》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结合南沙、横琴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总规模,并实行余额管理。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结算银行应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依法依规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将为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跨境融资资金支持,促进南沙、横琴新区的总部经济发展;同时,将帮助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的便利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此外,该项业务试点还将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财务状况,有效支持广东实体经济发展。

  “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业务试点还将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区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此外,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也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我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首日备案贷款金额逾15亿元

        《办法》的发布实施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响应。政策发布当日,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浦发银行珠海分行等与港澳地区银行合作,协助为中电投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等14家区内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备案金额15.89亿元,当天汇入金额9.25亿元,有力支持了区内的港口码头、供电设施、交通枢纽、装备制造、市政设施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当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动中银香港、中行澳门分行,为南沙新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合计人民币5亿元的跨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联同中行澳门分行,为横琴新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6000万元的跨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

  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珠海华发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区内企业办理了总额度为2.1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支持南沙和横琴新区经济建设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工银澳门联动,为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珠海长隆投资、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了首批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金额合计2.4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横琴和南沙新区的项目建设。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与香港创兴银行为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办理了1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