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关事宜的函
银办函〔2019〕10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落实第6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9年8月17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公布 ),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为做好有关贷款利率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各地区、各单位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二、各地区、各单位今后在制定相关政策涉及贷款利率参考基准时,请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凡现行政策中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请尽快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各地区、各单位在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中国人民银行联系。
联系人:货币政策司张双长 010-66199511;
货币政策司罗嗣源 010-66194230。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