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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不再实行积分落户

时间 : 2018-02-13 17:44:35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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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自今年2月15日起,河源市实施有效期为5年的《河源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全市均不得采取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再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在河源企业务工的人员,其本人自愿落户的,可由企业为其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落户形式为其所在企业的集体户。

  除源城区外,在江东新区、各县县城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源城区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等为主要依据,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