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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服务有了“深圳标准”

时间 : 2017-11-30 17:43:5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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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的家庭医生服务有了统一标准。近日,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家庭医生服务内容、收费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国内首个家庭医生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在深圳,家庭医生服务不是一个医生提供,而是通过团队服务的形式来完成。这个团队以“2+X”为组队模式,“2”是“标配”,包括全科医师和社区护理人员。“X”是“选配”,可以吸收公共卫生医师、专科医师、药师等人员加入。

  家庭医生提供上门服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只为建立家庭病床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二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可以根据自身的服务能力以及签约居民的需求,经评估风险和商定价格后,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所需经费由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市民“免掏腰包”,医疗机构也不得向签约居民收取相关费用。而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公立“限价”,民办自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