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大部制”特色更加鲜明
撤4增2 部门总数不变
6月底,东莞市工商局、质监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市编委审批通过,正式从过去的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也将尽快制定出台。这意味着,东莞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
政府工作部门保持32个
在此次改革前,东莞市人民政府设有32个工作部门。根据上级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但市政府工作部门总数不得增加。
据东莞市编办介绍,此次改革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卫计局成为统筹开展卫生工作和计生工作的“大部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口岸局也不再保留,组建市商务局。
经过上述整合,东莞不再保留四个政府工作部门,新组建两个,再加上由省垂直管理的工商局和质监局,市人民政府仍设32个工作部门,总数保持不变。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中,工商、质监部门下放至市,加强了地方市场监管力量,完善了地方的经济社会管理功能。
调整个别机构设置
此次改革中,东莞除了组建卫计局、商务局外,还有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整合,部分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大部制”的特色较2009年的改革更加鲜明。
如,东莞重新组建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承担起了原由质监、工商、卫生、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部门履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真正实现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的“大食品”监管。
市发改局是东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统筹协调部门之一。东莞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改局。同时,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改局。“大发改”地位进一步凸显。
原本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公路管理局,此次调整为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管理,“大交通”格局进一步理顺。
除政府工作部门外,东莞还调整了个别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东莞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内设综合执法支队。市中小企业局调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内设机构。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由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加挂牌子调整为在市人力资源局加挂牌子。
此外,东莞还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酒类流通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组建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此次改革中,东莞还将原来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三个事业单位进行整合,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这一改革与广东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密切相关。东莞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剥离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职能,推行“决策、管理、操作”相分离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式,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有形市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在这一背景下组建的。
参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政府采购,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特许经营,国有产权交易,特种行业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城市占道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或转让,保障性住房的商铺、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或资产处置,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定等12项公共资源交易逐步进场交易。省相关文件还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将集体产权、非公有企业产权交易项目纳入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
■对话
机构“撤一建一”人员“只减不增”
6月29日,市编办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采访,介绍了东莞本轮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撤并部门的领导干部分流安排等情况。
南方日报: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大家最怕出现机构少了,人员多了的情况。此轮改革中东莞情况如何?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工作部门“撤一建一”,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大家可以看到,尽管我们承接了从省直管调整为市直部门的工商、质监两个单位,但全市政府工作部门总数仍保持在32个,说明我们精简的力度更大。在人员总数上也有所压减。比如说,原本各个部门都有一套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内务科室。现在有的部门合并了,这些科室也要相应整合。对基本业务科室则调整不大。
南方日报:领导干部的分流安置被认为是机构改革的难点。东莞被整合的部门原有的领导如何安置?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一些局整合了,领导干部职位数肯定也要压减。此轮改革我们主要采取四种方式安置原有领导干部:一是根据整合组建的部门需要,到岗任职;二是严格按照现有领导干部职位配备标准,调整到其他单位任职;三是调整任非领导职务;四是采取逐步消化的方式解决。比如说,两个局合并了,有的副局长很快到退休年龄了,那么退休一个就减少一个副局长职位,不再任命新的副局长人员。总体上东莞妥善解决了人员安置分流问题。
南方日报:我们注意到此次一些局成为其他局的内设机构,有些局则加挂牌子,这些对政府工作部门总数有何影响?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这里我需要解释几个概念:第一,此次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的32个部门是市政府工作部门;第二,部门管理机构也承担了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但不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比如市中小企业局。第三,有的单位是行政类事业单位,比如市公路管理局。第四,加挂牌子,是指“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比如此次市人力资源局加挂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牌子,人员编制总数并没有变化。还有一类特殊的部门,比如市编办,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市委机构序列,不计入市政府工作部门总数。
市中小企业局过去是由市经信局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对外行使行政职权,通俗地讲叫做“二级局”。此轮改革要求地级市以下不能再设“二级局”,所以调整为内设机构。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局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比如发出公函,必须盖市经信局的章。
南方日报:此次改革还有哪些亮点?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此轮改革是在2009年的机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大部制”的改革,而且更加强调在部门设置上的“上下一致”。比如此次省里要求,市物价局并入市发改局。这种明确要求部门合并的情况在以往的机构改革中是非常少见的。我们也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落实改革。
很多人关注东莞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而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内设综合执法支队。
之前设置综合执法局,是对城市管理“管罚合一”还是“管罚分离”模式的一种探索。省内很多城市都进行了这种探索。目前来看,“管罚合一”可能更符合工作实际需要。这轮改革中不少城市又改回类似东莞现在的模式了。同时,我们将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此外,东莞继续保留了全国地级市中唯一一个社保局。这既是东莞社保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东莞社保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体现。
南方日报:镇街是否会相应进行政府机构改革?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现在省正对镇街的机构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进行完善。可以明确的是,在下一步的镇街机构改革中将更加强调全省的统一指导。待省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东莞肯定会开展镇街一级的政府机构改革。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改革发展机制体制的重要保障,东莞政府机构改革也将不断深化,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政府简政放权,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的需要。
我们在机构改革中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压减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出台了三批审改目录,共压减行政审批事项68.1%、日常管理事项67.5%,超过了省提出“有条件地市力争超过50%”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