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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时间 : 2025-07-07 10:56: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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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清远市教育局印发《清远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并进行政策解读。解读表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该实施方案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有效期3年。

  实施方案提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每学期按照信息录入、基本指标评价、提交评语、公示确认和形成档案的顺序依次完成评价流程。

  评价结果将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实施方案提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自2025年秋季学期入读的初中生(即2025级七年级学生)起,综评档案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公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民办高中具有公费性质的招生计划(如民办学校公费生、普惠生招生计划)〕投档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B级及以上。同时,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