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地市动态

韶关推出“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 企业每月获20天“无扰期”

时间 : 2025-05-27 09:26:2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近日,韶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创新设立“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每月给企业一个超过20天的“无扰期”,让企业专心搞生产、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方案要求减少非必要的现场检查。“各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筹本园区内工业企业行政检查安排,收集确认辖区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时间。”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要求,在“安静生产期”,除特殊情形外,各级行政检查主体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各级行政检查主体对园区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除特殊情形外,应提前2天填写《韶关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并告知企业所在辖区的工信部门、园区管委会,由所在辖区工信部门、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尽可能减少单个企业因多次行政检查影响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