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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完善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

时间 : 2024-02-27 10:24:29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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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稳定发展,完善价格形成机制,2月26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听证方案》(下称《方案》),将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提出2个具体方案,并分阶段实施,逐步扩大浮动幅度。根据相关公告,广州将于2024年3月28日举行《方案》听证会。

  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

  广州现行巡游车运价实行同城同价,具体包括:起步价首3公里12元;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巡游车运价与LPG燃料零售价格联动。

  《方案》指出,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基准运价方面,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基准运价执行现行标准。浮动幅度方面,按高峰期、平峰期可选择运价浮动幅度的大小,提出2个具体方案,并分阶段实施,逐步扩大浮动幅度。

  具体而言,方案一为,第一阶段,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下同)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每日10:00—16:00,下同)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

  方案二为,第一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

  《方案》分析,预计第一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巡游车运价水平变化区间分别为(-7.5%,3.93%)、(-10.17%,3.93%);后续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则有可能扩大为(-7.5%,10.79%)、(-10.17%,14.21%)。

  两个阶段如何划分?根据《方案》,第一阶段运价浮动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在高峰期、平峰期时段各选择一档浮动幅度,报所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后执行;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具体的浮动运价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另行发布。

  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

  除了建立运价浮动机制,《方案》还提出要优化运价结构,并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

  实施运价机制调整后,对市民出行和驾驶员收入有怎样的影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对总体运价水平影响有限。特别是第一阶段,两个方案的上涨幅度都控制在3.93%以内,而下降幅度则可以达到7.5%至10.17%。

  另据测算,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全年约1.39%的乘客(次)受到影响;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预计驾驶员可增收1118元/人,有利于激励驾驶员春节期间坚持营运,也有利于吸引驾驶员回流,稳定驾驶员队伍。

  在具体实施层面,《方案》明确,将通过出租车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实现后台实时调整运价规则,改造费用由企业承担。计价系统改造、计价器更新和明码标价工作自启动到完成预计用时一个月。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方能参与运价浮动。

  为保障市民对于巡游车运价机制的知情权,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吴小均表示,协会将在协会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的巡游车企业运价标准,同时,巡游车企业也将在巡游车内显著位置规范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和具体标准;车载终端屏幕显示当前时间段和全天所有时段的浮动幅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将主动提示乘客相应时段的浮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