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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出台党政储备人才引育工程专项政策“黄金十条” 3年引进100名博士硕士

时间 : 2020-11-20 08:47:28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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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河源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暨2020年人才集中活动月正式启幕。

  本届大会以“广纳英才·智汇河源”为主题,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国内产、学、研、企等领域的大咖参加。

  大会上,河源市博(硕)士党政储备人才引育计划公告发布。根据公告,从2021年起,河源将用3年时间,面向全国引进100名博(硕)士研究生到河源工作,为全市培养储备一批复合型高素质党政人才。为了做好党政储备人才引育计划,河源市出台了引育工程专项人才政策“黄金十条”,在岗位安排、职业发展、工资待遇、工作经费、住房保障、配偶安置等10个方面进行规划,吸引人才加快向河源汇聚。

  其中,在岗位安排等方面,安排引进对象到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担任七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担任八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列入副处级领导干部储备,硕士研究生列入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干部储备。引进对象表现优秀的,作为调任公务员重点培养对象,符合条件时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最高标准执行。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工作经费,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工作经费。

  在住房保障等方面,博士研究生给予相当于10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当于5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引进对象均参照处级干部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引进对象配偶愿意在河源市就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参照引进对象的工资水平50%,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为其发放生活补贴,累计可享受3年。引进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引进对象服务期满后,如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享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年度考核奖励。鼓励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对组建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团队的,可享受本地相关人才政策。

  活动中,河源市政府分别与深圳鹏城实验室签订大湾区未来网络实验与应用环境河源节点项目协议,与南方科技大学签订河源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协议,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河源分院框架协议;深圳市委组织部与河源市委组织部签订深河两地人才发展战略合作意向书。

  据悉,河源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近年来出台了《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全力构建立体化人才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众创空间2家、“星创天地”8家;全市人才总量45万,其中高职称高学历高技能人才14万,1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