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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出台信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不到位也可能上“黑榜”

时间 : 2019-12-13 09:17:2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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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企业怎么选?可以看信用评分。近日,江门正式实施《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纳入了企业的信用信息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制定红黑榜并采用激励和惩戒措施,服务不到位将影响信用评价。

  《办法》主要将信用信息分为基础信息、良好信息和失信信息。评价标准不仅包含违法违规的情形,也包含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已经收录407家企业名单。

  《办法》还纳入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列入黑榜项目负责人至新企业任职项目负责人的,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项目。

  列为红榜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同时,实地审查或者实质性审查时,红榜企业可以适用书面审查。

  列入黑榜的企业,将面临多重惩戒措施: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约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取消该企业参加行业各类先进评比表彰资格;禁止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将该企业有关失信行为报送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