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督查专栏 > 贯彻落实

我省全面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 河湖长调走了即时要递补

时间 : 2021-06-15 09:22:56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打印】 【字体:

  近日,广东省河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加强广东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河长办要进一步优化河湖长调整方式和调整程序,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建立河湖长岗位调整自然递补机制,确保不因领导干部调整或职位空缺而出现河湖长责任“真空”;同时,明确河湖长调整时限。当担任河湖长的各级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职位空缺时,应按照领导干部职责递补规则,即时明确在新的领导干部到任前,代行河湖长职责的负责人,并确保在新的领导干部到任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河湖长调整,完成河湖长职责交接;市、县两级河长办要按照分级原则,提请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告河湖长名单,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每年公告一次河湖长名单,公告内容应包括河湖长姓名、担任职务、责任河湖名称和范围、联系电话等。

  《通知》要求在6月20日前,各市对本辖区内现有的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进行集中梳理与调整完善,并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级河湖长名单,同步更新河湖长公示牌和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信息等工作。从今年7月起,各地按要求执行河湖长体系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