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0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已确定,上限为16575元,下限为2906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通知》称,本次公布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预收的,要从2016年7月起将应收数与预收数进行对比结算,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
《通知》同时发布广东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