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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居全国首位 中低收入人群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时间 : 2020-05-07 09:56:0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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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广东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广东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连年增加,截至2019年末累计缴存总额达17852.71亿元,居全国第一。同时越来越多非公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制度也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

  中低收入人群缴存比例再提高

  全省高收入人群119.13万人,占5.93%;而中低收入人群1889.19万人,占比达94.07%

  2019年,广东通过多方式继续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多个城市出台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连年来缴存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显示,2019年全年实缴单位有425747家,实缴职工2008.32万人,缴存额达2590.26亿元,同比增长了13.01%,其中河源、汕尾、梅州、惠州增幅达到20%以上。

  从2015年至2019年,缴存额连年增长,截至2019年末,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7852.71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其中,非公企业职工成为缴存扩面主力军。从缴存单位来看,全省“非公单位”368876家,占比达86.64%,“非公单位”职工1462.69万人,占比达72.83%,越来越多的非公企业积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另外,公积金制度正继续惠及更多中低收入群体。从缴存人群来看,全省高收入人群119.13万人,占5.93%;而中低收入人群1889.19万人,占比达94.07%,相比2018年的93.83%继续扩大。越来越多中低收入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制度红利。

  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比重增加

  租赁住房提取达296.72亿元,比2018年增加了42.57亿元,占比也从2018年的15.07%增长到2019年的16.15%

  2019年,广东积极贯彻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提取。全年有874.71万名职工提取1837.67亿元,同比增长了8.96%,提取率为70.95%,其中江门提取率在85%以上。截至年末,累计提取总额达11828.73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报告》显示,公积金提取以“住房消费”为主,住房消费(含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租赁住房等)提取1624.62亿元,占比达88.41%,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主导作用,有效减轻职工购房及还贷压力。

  广东作为人口流动大省,流入人口的住房消费备受关注。在2019年全年的提取额中,租赁住房提取达296.72亿元,比上年增加了42.57亿元,占比也从上年的15.07%增长到16.15%。而在提取人群中,中低收入群体780.02万人,占比达89.17%。

  “这些表明住房公积金支持包括新市民在内的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租房,改善居住条件,彰显了‘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优越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大幅增长

  2019年广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9万笔,共计1173.83亿元,同比增长56.34%,其中中山、珠海、汕尾、东莞、佛山增幅超过100%

  而在贷款方面,2019年,广东各地进行探索创新,多个城市推出高级人才贷款、公转商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职工购房。

  《报告》显示,2019年广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69万笔,共计1173.83亿元,同比增长56.34%,其中中山、珠海、汕尾、东莞、佛山增幅超过100%;而公转商贴息贷款超7.3亿元。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216.20亿元。

  去年来,贷款政策向购房刚性需求和中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从贷款使用结构看,2019年发放个人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2739.75万平方米,累计22.69万套,其中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刚需住房20.88万套。在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的有20.26万人,占比84.67%;而中低收入职工22.60万人贷款,占比94.46%。

  同时,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购买贷款,全年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使用资金3011.50亿元(提取额+贷款额),为职工购房贷款节约利息支出278.70亿元。

  到2019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1426.09亿元,基本与2018年持平,存贷比为76.10%,比上年增加了3.53个百分点。

  另外,去年来广东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率先实现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并全面接入了“粤省事”小程序。同时还建成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可异地办理多项跨区域业务,提升办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