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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族地区将迎来政策“大礼包” 转移支付资金增至每年2亿元

时间 : 2019-05-21 08:47:44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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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民族地区将迎来政策“大礼包”。20日上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下称“措施”),措施共有10条,拟从基础设施支持、产业扶持、美丽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民生保障、财政帮扶、用地保障、人才建设、机制健全等十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这是省政府继去年向省人大报告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后,第二次在重大决策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记者浏览文件发现,这10条措施均切中当前我省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的要害,“干货”很多,支持政策之实、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为近年来少见,预计将对我省连南、连山、乳源3个民族自治县和7个民族乡形成重大利好。

  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将共同帮扶自治县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广东现有少数民族人口480多万,其中,少数民族户籍人口81.7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超过400万,是全国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输入最多、增长最快的省份。世居少数民族为瑶、壮、畲、回、满等5个民族。

  在行政设置上,我省有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乳源瑶族自治县等3个自治县以及7个民族乡,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共24.03万。此外,全省还有38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

  据省民族宗教委负责人介绍,此次制定的政策措施充分考虑我省民族地区发展现状,紧扣全省区域发展新格局和粤北生态发展功能定位基础,立足解决补短板、增动力的问题。

  其中,省市层面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领导统筹力量将进一步加强。按照措施规定,2019—2022年,每个自治县拟由1名省领导挂点联系。民族地区所在的地级市需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民族地区发展工作。

  在人才队伍建设上,2019—2022年,我省将组织省直部门和有帮扶任务的珠三角地区处级干部到民族地区挂职,每批挂职时间为3年。并优先将民族地区纳入科技特派员“万人进万村”工程,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帮扶机制也将更加健全,我省将建立“3+1”对口支援机制,由一家省属大型企业、一家科研院所、一间省高等院校3个单位共同对口帮扶1个自治县。

  优先支持民族地区景区参评4A级以上景区

  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也成为了这项政策措施的特色之一。

  措施明确提出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国省道升级改造,到2022年年底,普通国道均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对国道达不到二级的瓶颈路段升级和路面改造项目,在现有交通专项资金中,省全额负担建安工程费。

  在强化供水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力争民族地区2020年年底前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集中供水,基本实现户户通自来水,提前全省5年完成。同时在2022年年底前,支持3个自治县各建设一个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

  在产业发展上,措施重点在农业和旅游业予以政策支持。对于3个自治县,计划各打造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安排3家大型旅游国企分别对口帮扶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并在明年年底前至少各县建设一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此外,措施指出,将优先支持民族地区景区参评4A级以上景区。到2022年,扶持民族地区打造30个乡村粤菜美食旅游点。

  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措施意见,我省将把3个自治县纳入全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县,指定省级三级医院采取直管、托管或其他形式重点帮扶3个自治县县级医院。

  9项基本公共服务由省财政统筹

  对于民族地区的资金帮扶力度将有显著提升。从今年起至202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资金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4400万元/年增加至2亿元/年。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设立定向支持民族地区的捐赠资金类别,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民族地区扶贫济困事业。

  今后,民族地区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压力也将继续减小。措施提出,对3个自治县养老、医保、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项目,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100%支出责任。对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3个自治县的国家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资本金,免除当地出资责任。

  由于民族地区多处于我省的生态发展区,措施提出实施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机制,将民族地区列入特殊区域,执行最高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