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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试院印发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延续往年设1、6月两次学考

时间 : 2018-10-26 09:04:33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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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考试院印发了《关于2019年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延续去年的规定,在1月和6月各安排1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下称“高中学考”)。值得注意的是,从2019年起,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提前到1月份进行,因故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考1月份进行的高中学考。

《通知》指出,高中学考的考试时间分别是1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和6月9日(星期日)。其中,1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科,6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科。除语文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通知》明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科目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录取的依据之一。根据最新文件精神,本科批次文科、理科类专业三科普通高中学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

此外,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考试成绩可以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

据悉,1月考试成绩在2月下旬公布,6月考试成绩在7月中旬公布。

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并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留意报名时间,1月考试的安排在2018年11月12-17日,6月考试的安排在2019年4月16-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