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4期

2020年09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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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

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广东省职称自主评审管理服务规定》、《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等5个配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7日


  附件:《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广东省职称自主评审管理服务规定》、《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等5个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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