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2期

1954年01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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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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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共中央通過。這個决議不適用於某些少數民族的地區)


  (一)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所作的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經過兩年來在全國各地的實行,證明其中所規定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與我們黨領導中國人民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這一個總路綫是一致的。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綫,就是要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根據黨的這個總路綫,我國的國民經濟建設不但要求工業經濟的高漲,而且要求農業經濟要有一定的相適應的高漲。但孤立的、分散的、守舊的、落後的個體經濟限制着農業生產力的發展,它與社會主義的工業化之間日益暴露出很大的矛盾。這種小規模的農業生產已日益表現出不能夠滿足廣大農民羣衆改善生活的需要,不能夠滿足整個國民經濟高漲的需要。爲着進一步地提高農業生產力,黨在農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務,就是要善於用明白易懂而爲農民所能夠接受的道理和辦法去敎育和促進農民羣衆逐步聯合組織起來,逐步實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使農業能夠由落後的小規模生產的個體經濟變爲先進的大規模生產的合作經濟,以便逐步克服工業和農業這兩個經濟部門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並使農民能夠逐步完全擺脫貧困的狀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榮的生活。

  根據我國的經驗,農民這種在生產上逐步聯合起來的具體道路,就是經過簡單的共同勞動的臨時互助組和在共同勞動的基礎上實行某些分工分業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財產的常年互助組,到實行土地入股、統一經營而有較多公共財產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到實行完全的社會主義的集體農民公有制的更高級的農業生產合作社(也就是集體農莊)。這種由具有社會主義萌芽、到具有更多社會主義因素、到完全的社會主義的合作化的發展道路,就是我們黨所指出的對農業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

  (二)如黨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所指出的:工人階級領導農民推翻封建地主的土地制度之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另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積極性。這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反映農民(主要是中農)本身是勞動者又是私有者的兩重性質。從農民是勞動者這種性質所發展的互助合作的積極性,表現出農民可以引向社會主義;從農民是私有者和農產品的出賣者這種性質所發展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表現出農民的自發趨向是資本主義。這就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中產生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這兩條發展道路的鬥爭,而由於農業經濟的恢復和逐步上漲,這兩條發展道路的鬥爭,就越來越帶着明顯的、不能忽視的性質。我們的政策是在於積極地而又謹愼地經過許多具體的、恰當的、多樣的過渡的形式,把農民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引到互助合作的積極性的軌道上來,從而克服那種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的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傾向,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實現這個政策的可能性是由以下因素所決定的:第一是以工人階級爲首的人民政權和社會主義工業的領導;第二是農民在工人階級領導下獲得了解放和土地,因而能夠相信工人階級領導的正確性;第三是工人階級和農民羣衆有共同的利益以及貧農和中農有共同的利益,而這一切共同的利益就是大家都力求或希望擺脫資本主義的剝削,因爲資本主義的剝削只是使極少數人靠剝削和投機而發財,至於極大多數人則將因此而陷於貧窮和破產。

  幾年來,我國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已有日益擴大的規模。到現在,全國參加臨時的和常年的互助組與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農戶,約有四千七百九十餘萬戶,佔農村總戶數的百分之四十三;其中農業生產合作社有一萬四千多個,參加的有二十七萬三千多農戶。這種運動在各地區的發展雖然是不平衡的,但這種運動對於促進農業生產所起的作用,正說明了黨的這個政策是逐步地獲得廣大勞動農民的擁護的,是在逐步地由可能性變爲實際。由此可知,黨對於改造個體的小農經濟,發展農業的互助合作,必須採取積極領導的態度,而不能採取消極放任的態度。如果我們對於互助合作運動採取消極的放任自流的態度,如果我們只安於小農經濟的現狀,不給小農經濟指出社會主義改造這一條正確的光明的和廣濶的出路,那就一定會發展到放棄社會主義在農村的陣地,幫助農村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生長,因而也就一定會妨碍農業生產力的上升和農民生活的繼續改善,破壞工業與農業的平衡,破壞計劃經濟和國家工業化,破壊工農聯盟。這種方針和作法是顯然錯誤的。

  (三)爲着繼績發展農業生產,促進農業生產有新的高漲,繼續限制和逐步排除農村資本主義的剝削,各級黨委必須認眞地執行黨中央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所作的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照顧各個地區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不同條件,硏究各個地區和互助合作各種形式的發展速度的差別,而從事工作。同時應該估計到: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幾年來在各地區的發展都表現出來一個特點,即不只是参加互助合作的戶數越來越多,而且有了質量上的顯著的提髙,這種質量的提高表現在常年互助組的增加,還特別表現在以土地入股、統一經營爲特點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在各個不同地區有不同規模的試辦和發展。這種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優越性和它的重要作用已經在試辦和初期發展的過程中充分地顯示出:

  第一、農業生產合作社能夠解決互助組中所難以解決的一些矛盾,特別是關於共同勞動和分散經營的矛盾,因而給那發展到一定程度的互助運動以一個正當的出路。

  第二、實行土地統一經營,能夠因地種植,而且比互助組更能夠在集體勞動的基礎上,進行較合理的、有計劃的分工分業的勞動,合理地統一使用勞動力,因而可以大大地提高勞動的效率。

  第三、集中經營也就有更大的勞動力量和經濟力量,能夠更多地和更好地利用新的農業技術,便於進行農業的技術改革和基本建設,因而可能有效地逐步擴大農業的再生產。

  第四、由於能夠更多地節約勞動的時間和更多地節約出勞動力,所以能夠更多地發展副業的生產事業,並從而加强農民的經濟地位。

  第五、由於實行一定的按勞分配制度,所以能夠大大地鼓勵農民對於勞動和學習技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六、農業生產合作社能夠有力量保證貧農和中農的團結,因而也就能夠更有效地與農村中的資本主義活動和貧富分化的現象作鬥爭。

  第七、農業生產合作社能夠逐步地進行有計劃的生產,因而也就能夠在供、產、銷方面更容易地和國營的社會主義經濟相結合,而便於逐步地納入國家經濟計劃的軌道。

  第八、般業生產合作社由於「方向好、產量高、收入多」,就可能更多地和更快地帶動個體經濟向互助組發展,並爲更多地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開闢道路。

  第九、由於集體經營的好處和大家生活將日趨改善,使農業生產合作社能夠成爲農民在經濟上、在生活的相互關係上得到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敎育的很好的學校。

  第十、由於前述種種,現有形式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可以成爲引導農民過渡到更高級的完全社會主義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集體農莊)的適當形式。也就是說,這是自然地不勉强地吸引農民走向社會主義的過渡形式。這種形式,使個體農民和加入了互助組的「農民在他們進到農業的完全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的時候不感到突然,而是事先有了精神的和物質的準備的,因而能夠避免由於突然變化所可能引起的種種損失。

  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這些優越性和它所起的作用,使它在目前整個互助合作運動中日益顯出重要的地位,並日益變成爲我們領導互助合作運動繼續前進的重要的環節。因此,中央認爲各級黨委有必要更多地和更好地注意對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領導,根據當地的具體情况,準備逐步試辦和逐步推行的條件,繼續貫徹「只許辦好,不准辦壊」的方針,從而帶動整個互助合作運動前進。目前許多地區的黨委在這方面注意太少,缺乏領導或沒有領導的狀態,必須加以改變。

  (四)發展農業合作化,無論何時何地,都必須根據農民自願這一個根本的原則。在小農經濟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事業,是絕對不可以用簡單的一聲號召的辦法來實現的。更絕對不能夠用强迫命令的手段去把貧農和中農合併到合作社裏,也絕對不能夠用剝奪的手段去把農民的生產資料公有化。如果用强迫命令和剝奪農民的手段,那只能夠是破壊工農聯盟和破壞貧農中農聯盟的犯罪行爲,因而也即是破壞農業合作化的犯罪行爲,而絕對不能給農業合作化帶來任何一點好處。

  這就是說,盲目急躁的冒險主義是根本要不得的。

  必須採用說服、示範和國家援助的方法來使農民自願聯合起來。

  應該根據農民的日常生活及其切身經驗來向農民灌輸社會主義和合作化的思想,經常使他們了解單幹是沒有出路的,因爲單幹不能夠克服災害和各種困難,沒有能力經常擴大再生產,即使能夠增產也是有限的。這種單幹制度長久下去,就要使農民的大多數成爲富農、高利貸主和商業資本家進行剝削和投機事業的犧牲品,重新失掉自己的土地。而農業合作化則是農民羣衆的唯一出路,因爲只有農業合作化才能夠克服單幹的困難,能夠不斷地擴大再生產,從而能夠隨着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發展,保證整個社會和農民自身的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的需要。

  具體的實際榜様,是最有力量來說服農民的。正如列寧所說過的:農民「都是實際主義者,都是務實的人,我們應當向他們作出具體的例子來證明『公社』是最好的東西」。「應把公社組織得盡善盡美,以便取得農民的信任」。因此,在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運動中,採取逐級領導試辦,樹立好榜樣,逐步鞏固與逐步推廣的方針是完全正確的。每一個省和每一個縣,只要是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方,均必須有領導地認眞辦好一批農業生產合作社,使這些展業生產合作社能夠經營得法,用本身的制度和依靠自己的力量來證明它比單幹與互助組優越,而且還善於團結和幫助單幹農民與互助組,讓農民親眼看到合作社確實是爲着他們自己的利益,而社內外的各種關係又都眞正是合情合理的,這樣來吸引廣大農民羣衆傾向社會主義。

  同時,也正如列寧所指出的:「……我們知道這些共耕社,勞動組合和集體組織都是新的創舉,如果執政的工人階級不給這些創舉以幫助,那它就不會發育起來」。因此,工人階級領導的國家必需根據需要與可能,照顧到互助合作農民和單幹農民的關係,給農業生產合作社以適當的物質援助,例如農業的低利貸款、興修水利、建立技術推廣站和建立較大的新式農具站等,這種援助能夠使農民很快地感覺到它的實際的利益,並從而促進合作社更大地發育起來。

  顯然,我們採用上述一系列的方法,就能夠避免急躁冒進的錯誤,而領導農民在自願的基礎上使農業合作化健康地發展,由低級到高級,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點到面;就能夠引導農民羣衆——在開始是一部分,隨着將是大部分,而最後將是全部——跟着我們走向社會主義。只要我們工作做得好,農民的步子也就會走得較快。

  (五)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必須注意下列的幾項主要工作。

  第一、增加生產量,增加社員收入,從而使農民能夠把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經濟繁榮看成是不斷增進自己物質與文化的幸福的主要源泉,這是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根本標誌。爲達到這樣的目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必須充分利用本身所有的優越條件,量力而行,去提高勞動生產率,並從而使農業的社會生產力有所發展。

  甲、進行農業基本建設和生產改革的工作是農業生產合作社增加生產、改善社員生活地位和增强抵抗災害能力的物質基礎。應該根據當地和本社的實際情况,逐步地去辦理這些工作,一般地要由小規模到較大的規模,由採用改良或初步改良技術到採用更新的技術。幾年來各地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在這些方面所做的工作,例如興修小型水利,變旱地爲水地,精耕細作、變壞田爲良田,以及購置新農具,採用優良品種,進行適當密植、積極蓄肥和合理施肥,努力和病蟲害鬥爭,發展畜牧,植樹造林等等,都對於提高產量起了很大的作用,顯出了農民聯合起來集體經營的優越性,並使得一部分剩餘勞動力得到了適當的出路。因此,各地農業生產合作社都應該硏究這一類工作的經驗,把這些經驗和當地及本社的可能條件適當地結合起來,並配合硏究其他方面的生產經驗,找出繼續增加生產的具體辦法,防止形式主義的亂搬硬套的毛病,使增產的可能性經常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

  乙、在以發展農業的生產爲主的方針下,農業生產合作社可以利用自己多餘的勞動力和財力兼顧其他可能發展的副業,並使副業的經營能夠爲擴大農業生產服務。

  經營商業不能夠作爲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副業,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買賣應通過供銷合作社去進行。但從事物質的運輸以獲取力資而不是從事販賣以謀取商業利潤,則是可以允許的。

  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應該根據本身發展的實際情况,逐步改進,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使社員覺得方便可行,而又能夠符合於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率的要求。

  合理地使用勞動力,按照合作社的大小、生產的需要、勞動力的多少和發展的情况,去决定組織勞動的形式,例如首先實行生產小組的臨時分工制,而後根據羣衆的經驗,逐漸推行常年固定的生產組或生產隊的按季節包耕制。至於有些合作社所試行的常年包耕包產制,如爲羣衆所樂意的,也應該幫助他們不斷地總結經驗,使這種勞動組織能夠逐步趨於完善。

  不論採取何種勞動組織形式,都必須經過社員充分的民主討論,而後作出計劃,把所規定的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的任務交給各組或各隊負責。超出任務的,給以一定的獎勵,達不到任務的,則根據具體的情况分別地加以處理,獎勵和處理的辦法由社內公議决定。

  對於婦女勞動力和半勞動力,也應該適當地注意組織他們參加各種勞動。

  乙、根據生產發展的條件和社員羣衆的經驗,逐步做好計算勞動日的評工記分的工作。目前各社流行的計算勞動日的評工記分辦法,是根據每人勞動力的强弱,技術的高低,評出預定的分數,再按每人實際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評出確定的分數,按分計酬(人們把這種辦法叫做「死訂活評」)。還有一種辦法,是按照季節的差別,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預先評定完成每個工種應得的分數,而後按每人工作完成的實際結果,計算勞動分數,按件計酬。對於這兩種辦法,可按照各社社員的意見適當地加以採用。但要注意在評工記分時,力求避免開會次數過多或開會時間過長的毛病。

  丙、逐步地建立生產計劃,分爲年度的計劃,季節的計劃和小段的計劃。計劃所包括的方面(例如有關作物的種植,農業的基本建設,技術的改良,勞動的組織,副業的發展,與供銷合作社的結合,文化和衛生的改進等),一下子不宜太多,只能根據生產的發展和經營管理的經驗,逐年加以充實。

  一切計劃都必須經過羣衆的充分醞釀和充分討論,一方面要防止保守主義,另方面又要反對不着實際的空想。

  在規定計劃和組織社員勞動的問題上,要恰當地照顧社員應當有相當的個人活動和某些家庭副業勞動的時間。凡是社員不需要和不自願包括在合作和集體勞動範圍內的事情,就不要勉强包括到計劃中去。

  丁、逐步建立必要的、簡單易行的、但又是嚴格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制度。凡社內一切財務開支和對於農業貸款的運用,必須經過民主討論決定。其批准權限應按開支數目的大小,分別由社員大會或理事會討論決定。各種賬目必須適當地分別淸楚,並要定期公佈,以便受到社員的經常監督。

  節約是社會主義企業經營的根本方法,也是農業生產合作社經營的根本方法。合作社必須節約開支,減少雜費,杜絕貪汚和浪費,不要盲目投資,以免成本過大。

  戊、要建立和貫徹一些必要的和可行的專職専責的責任制度(例如,關於領導的分工責任制度,關於生產的責任制度,關於使用和飼養牲畜以及使用和保管農具的責任制度,關於勞動、文化、衛生等生活管理的責任制度),規定獎勵和懲罰的辦法,以便於嚴格地整頓勞動紀律,而和曠工、誤工、窩工、損害或浪費公共財產以及無人負責的現象作鬥爭,從而在組織上和制度上進一步地鞏固全社利益和社員個人利益的一致性。

  己、要改善上述各項的管理工作,應該在積極分子中選擇和培養一兩個爲人正派、善於團結羣衆、有管理能力和有生產知識的核心領導人物。

  第三、合理的分配制度對於農業生產合作社起着促進生產的作用,並且是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定條件。在解決合作社的分配問題時,必須了解到現有形式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特點,它是走向完全社會主義化的過渡形式的合作社,包含有兩方面的性質即私有的和合作的性質。因此,也就必須採取一些靈活的和多樣的過渡的分配辦法。

  甲、關於按勞動和按土地的分配比例,應容許各社根據社員民主討論,在照顧全體社員都能夠獲得合理利益並能夠有利於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和有利於生產發展的條件下,分別地妥當處理,避免爲社員所不滿意的偏高偏低的現象。但一般的原則是:必須隨着生產的增長、勞動效率的發揮和羣衆的覺悟,逐步而穩妥地提高勞動報酬的比例。

  乙、關於勞動日的報酬制度,應按照社員工作的數量和質量,勞動多和勞動好的多得,勞動少和勞動不好的少得;因此,必須根據評工記分,公平合理地付給報酬。

  男女勞動力應該按照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實行同樣的報酬(例如:在同一工種中,婦女如果和男人做同樣多和同樣好的工,她所得的報酬必須是和男人相等的;勞動超過男人的,報酬也照樣超過;勞動比不上男人或只達到男人一半的,報酬也照樣減少)。在勞動中,必須注意和照顧婦女們在生理上所發生的困難。

  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幹部在社開始組織時應該參加生產,其爲本社服務而誤工者,應予酌量評分記工,但因村內其他工作而誤工者,社內則不得記工。當農業生產合作社有條件擴充爲大社之後,經過社員討論和同意,對於一兩個專門管理社內工作的幹部,可給以一定的待遇。

  丙、對於社員所有的牲畜和大農具的使用和報酬,可以根據具體情况和社員的同意,採取各種不同的形式,開始時,一般地以租借的形式爲適宜,有的社採取入股分紅的形式,也是允許的。折價歸公的辦法,不宜不顧條件地普遍提倡,只有在社員完全自願和農業生產合作社能夠付出代價的條件下才可以採用。不論採用何種形式,都應該經過民主評議,規定公平合理的代價,一方面不致使該項代價侵蝕一般社員的勞動的報酬,並避免變相的富農剝削;另一方面又不致使牲畜和農具的所有者吃虧。對於社員的投資給以合理的代價和利潤,以發揮社員投資的積極性。這就是說,一方面照顧了全社社員的利益,另一方面又照顧社員的個人利益。

  丁、副業收入在原則上應和農業收入統一分配,但在分配中須照顧副業中某些技術性的勞動所應得的較高的報酬。

  戊、關於公共財產和公積金、公益金的積累,必須堅持根據社員的自願,根據社員的經濟情况,根據逐年生產發展的結果,並在確實保證社員的實際收入有一定增加的前提下,採取由少到多的方針,而使合作社的集體利益和社員的個人利益密切地結合起來。

  總上所說,努力增加生產,逐步改善管理,實行合理分配,——這些是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幾項主要工作。這些工作的正確解决和順利進行,都需要黨的領導與政治工作來配合和保證。各級黨委在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過程中,必須認眞硏究這些工作的經驗,根據當地和各個合作社的具體發展情况,而採取恰當的具體措施,並且在工作中,隨時總結羣衆所創造的經驗,不斷加以改進。領導機關不應該主觀地規定一些脫離廣大羣衆經驗水平的規格和要求,而去勉强推行,使羣衆難於接受。對於現在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應該分別情况,採取審愼的態度而不是粗暴的態度,採取適宜的步驟而不是急躁的步驟,從幫助改進的觀點出發,從事整頓、鞏固和提高的工作,使那些已開始辦好的社能夠辦得更好,而建設好每一塊土地;使那些有較多缺點或較多困難的社能夠逐步克服缺點和困難,逐漸辦好。

  (六)一般說來,互助運動是爲農業生產合作社準備了羣衆經驗和領導骨幹的條件,互助組的發展是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基礎。另方面,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又可成爲帶動互助組大發展的力量。因此,我們要注意加强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領導,同時又必須加强發展各種形式互助組的領導。各地黨委應該充分注意硏究和利用農民固有的互助習慣和互助形式,幫助農民羣衆能夠逐步廣泛地組織起來,以解決生產上的困難,並在互助運動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加以改造和提高,去掉其原來不合理的成分,增加合理的成分。必須明白:我們組織個體農民參加互助組以及幫助搞好互助組的工作,也就是爲着便利於再引導它們發展成爲農業生產合作社,並準備再進而實現完全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如果不把互助組看成是逐步引導農民走向社會主義改造的一種初級的過渡的形式,因而不重視互助組的工作,這將是一個重大的錯誤。

  在有些經濟和文化比較發達的地方,在羣衆具有合適條件的地方,或者可能不經過互助組而直接建立農業生產合作社,或者農業生產合作社能夠比其他地方發展得更快,這些都是應該估計到的。但即使這樣,對於互助組的工作也還是不能夠加以忽視的。

  (七)在發展互助合作的運動中,同樣地要繼續切實注意黨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所指出的:「要充分地滿腔熱情地沒有隔閡地去照顧、幫助和耐心地敎育單幹農民」。我們必須執行關於適當照顧單幹農民生產積極性這一方面的政策,發揮單幹農民可能的生產潛在力量,給以必要的貸款和可能的技術援助,幫助他們克服所遇到的困難而避免受富農、高利貸主和投機商人的剝削。一切互助合作組織必須成爲團結周圍單幹農民的核心。也正如黨中央「關於農業生産互助合作的決議」所指出的:「必須明白:我們在現在表示關心和適當地照顧單幹農民,就有可能使這些單幹農民在將來逐步地加入互助合作組織,也就有可能實現我們在農村中的最後目的——引導全體農民走向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如果歧視和打擊個體農民,把互助合作農民與單幹農民互相對立起來,又如果完全抹殺單幹農民還有一定的生產潛在力量,這就是很錯誤的。

  (八)農業生產互助合作、農村供銷合作和農村信用合作是農村合作化的三種形式。這三種合作互相分工而又互相聯繫和互相促進,從而逐步地把農村的經濟活動與國家的經濟建設計劃聯結起來,逐步地在生產合作的基礎上,改造小農經濟。

  由於商業剝削、糧食囤積投機和放高利貸是目前農村資本主義因素的主要的活動方式,所以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就有更大的責任,在國營經濟的領導下幫助農民羣衆逐步擺脫這些剝削,幫助國家完成收購糧食及其他農產品的任務,努力供應農村以必要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發展農村儲蓄和低利貸款,爲農村生產服務,促進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發展。

  農村供銷合作社必須進一步地實現和貫徹與農業互助組及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聯繫,推廣彼此之間供、產,銷的結合合同。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現在有各種不同的形式,例如信用小組、信用合作社或供銷合作社信用部。應該繼績推廣和改進這種信用合作,並使其與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進一步地密切聯繫起來,有系統地支持農業合作化的運動。

  手工業對於供應農村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目前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應該扶持當地必要的手工業的發展,特別應該協助手工業合作的發展。

  (九)發展互助合作運動以提高農業生産力是今後黨領導農村工作的中心。農村中的黨組織、區委、縣委,一般的地委、以管理農村爲主要工作的省委和省委一級以上一切從事農村工作的幹部,都必須把工作的重點逐步轉移到這個方面來,貫徹執行黨在目前時期關於依靠貧農和中農的鞏固聯盟,逐步發展互助合作,限制富農剝削——這一系統的政策,把黨的政治工作和經濟工作密切地結合起來,以便逐步實現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第一、各大行政區、各省、市、縣的黨委都必須擬定關於發展農業互助合作的逐年計劃和第一個五年計劃,其中應着重注意擬定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計劃。在擬定此項計劃時,必須根據黨中央關於經濟建設的總方針,經過認眞的調查硏究,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區的不同條件下,規定當地可能順序發展的步驟和數字,使計劃放在可靠的基礎上。

  按照各大行政區黨的領導機關關於發展當地農業生產合作社所擬定的計劃數字,從一九五三年冬季到一九五四年秋收以前,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應由現有的一萬四千多個發展到三萬五千八百多個。其中,華北由六千一百八十六個發展到一萬二千四百多個;東北由四千八百一十七個發展到一萬個;華東由三千三百零一個發展到八千三百多個;中南由五百二十七個發展到三千六百多個;西北由三百零二個發展到七百多個;西南由五十九個發展到六百多個。中央批准這些計劃數字,並責成各地黨委努力去完成這個計劃。

  根據逐年互助合作運動發展的基礎,在第一個五年計劃內,即到一九五七年,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應爭取發展到八十萬個左右,參加的農戶應爭取達到農村總農戶數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當第一個五年計劃完成時,農業生產合作社在有的地區可能發展爲農業生產的主要形式或者接近於成爲主要形式,而在另一些地區則還只能有一定程度的發展。

  五年計劃應該包括各地準備創辦的國營農場、技術推廣站、新式農具站、抽水機站、拖拉機站,以及在那些有條件的地區所準備試辦的完全社會主義化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即集體農莊)也應該包括供銷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

  第二、縣一級應該成爲領導互助合作運動的主要環節。除了各級黨委應分別定期討論農村互助合作運動這項工作外,縣委對於工作的好壞還負有特別的責任。縣委書記必須親自負責管理這項工作,縣委並必須派出一定數量的得力幹部專門負責,經常硏究互助合作運動的材料,協助區、鄕的黨組織解決有關的問題。

  縣委委員都必須學習和熟悉黨中央關於互助合作的政策和步驟,並領導從事互助合作運動的工作人員以及區鄕幹部學習這種政策以及一些必要的農業技術的常識。縣委必須懂得敎育和組織黨團員在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中起帶頭作用。

  第三、地委、縣委和有條件的區委應該充分利用農閒時間,有計劃地開辦互助合作的短期訓練班,從羣衆中挑選具有公正和能幹兩個條件的積極分子來充當學員,以便訓練出更多的領導骨幹。地方人民政府機關應在有條件的地方,舉辦農業技術訓練班和會計人員訓練班。

  第四,各級黨委應該把定期召集各級的農業互助合作代表會議和農業技術會議以及各種座談會等形式作爲敎育羣衆和幹部的一種重要方法。代表會議的主要內容應是交流經驗,介紹和獎勵工作好的,批評和幫助改造工作不好的,推選模範,進行思想政策的敎育,動員完成任務,並從而促進農業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技術會議的主要內容則是總結羣衆的技術經驗,加以提高,進行推廣,並介紹新的技術知識和技術經驗。

  各級黨委應把所總結的生產經驗和組織經驗,作爲敎育幹部、黨員和羣衆中積極分子的重要材料。

  第五、鄕村黨的組織在農業生産合作社的工作,必須善於聯繫社員的實際生活,不斷地在社員中進行關於社會主義(沒有人剝削人、而使大家都富裕起來)和資本主義(最少數人剝削最大多數人、而使大多數人貧窮、只有很少的人富裕)兩條新舊不同道路的敎育;進行關於工農聯盟的敎育;敎育社員把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及國家利益結合起來;敎育社員積極從事勞動,使他們懂得勞動好和勞動多,而比別人獲得較多的報酬,並依靠自己勞動的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是光榮的,不努力勞動並因而減少了收入,這是可恥的;敎育社員加强勞動紀律和互相團結(特別是關於貧農和中農的團結,關於新老社員的團結);敎育社員成爲遵守國家法令和響應國家各項號召的模範,成爲支援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工業化的模範;敎育社員愛護公共財産;敎育社員善於團結和幫助單幹農民;並要善於用說服敎育的方法,鼓勵社員的勞動競賽,發展恰當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解決社員們所發生的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要經過這一切的敎育和工作去不斷地提高社員的社會主義覺悟,不斷地排除富農的影響,不斷地克服社員的個人主義思想,從而進一步地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

  (十)黨中央再三指出:黨對於互助合作運動的各項工作,對於逐步進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工作,必須積極領導,穏步前進。積極領導,就是說,黨的領導不應當落後於羣衆的要求和國家建設的需要。穩步前進,就是說,黨的領導不應當超過羣衆的覺悟程度和不顧可能的條件。因此,各級領導機關必須切實掌握當時當地的客觀實際情况,旣不要犯主觀主義的錯誤,又不要犯命令主義的錯誤,而要善於掌握各地區的互助合作運動中所存在的和新發展的各級形式的不同典型,把點和面相結合,把創造和推廣相結合,把普及和提高相結合。如果不去正確地按照可能的條件建立典型,硏究典型,而盲目冒進,只是貪多、貪大、貪高,這是錯誤的;反之,如果把典型孤立起來,不去進行推廣,這也是錯誤的。關於正確和錯誤這樣兩方面的經驗各地區或多或少地都已經有了,各級黨的領導機關必須認眞地加以硏究和總結,從而把互助合作運動納入黨中央所指出的正確的軌道,有計劃地逐步地完成改造小農經濟的工作,使農業在社會主義工業的領導下,配合着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發展,而勝利地過渡到全國的社會主義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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