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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参评正高级教师职称时班主任年限核定问题

时间 : 2018-12-04 09:30:2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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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苹果留言:

  我是广东惠州一名小学教师。从教已有26年,2009年评为小副高职称,任现职已有7年。因各方面表现出色,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特级教师、市拔尖人才、市首席教师、区名教师、市区学科学术带头人,2002年提拔为教导处主任、2013年提拔为教学副校长。可以是今年在参评正高职称时,对班主任年限的要求是:任现职以来需要3年。疑问:1.请问哪所学校的中层、教学副校长会兼任班主任工作?2.学校中层以上管理者都会兼任年级具体工作,等同或高于年级组长,为何不能算作班主任年限?3.文件规定:正校长、德育副校长、德育处正主任任职年限当作班主任年限,请问学校其他中层的管理教育工作为何不算班主任年限?4.中层教主科,课时超标4——6节课,在课程建设、教科研、示范引领、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只因“班主任年限”一条规定不能审报。5.解决办法:“争取做正校长、做德育副校长、辞去中层做普通班主任”,术业有专攻,这让一线老师如何奋斗?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询问参评正高级教师职称时班主任年限核定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明确规定:申报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有关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具体要求是“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担任共青团专职书记、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学校正职校长、正职党委(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其他校领导、科组长、中层管理人员的任职年限不能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上述规定主要依据是:在工作中直接联系学生、管理学生、指导学生,负有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直接工作职责的人员,工作年限可视为班主任工作年限。而其他人员因承担管理工作,已相应在教学量方面予以减少,若再给予过多政策优惠,不符合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今后,我省将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促进中小学管理人员队伍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