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
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粤府函〔2025〕80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请示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并征得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廉江核电厂1号至6号机组核岛为中心、5公里为半径的包络区域划定为规划限制区。
二、湛江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规划限制区各项管控要求,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要落实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索引号: | 006939748/2025-00156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 ||
文号: | 粤府函〔2025〕80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主题词: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
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粤府函〔2025〕80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
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关于划定廉江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请示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并征得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廉江核电厂1号至6号机组核岛为中心、5公里为半径的包络区域划定为规划限制区。
二、湛江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规划限制区各项管控要求,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要落实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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